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本場為保護登記者的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下列事由與目的範圍內,說明本場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登記者的個人資料,當登記者完成登記程序時,表示登記者同意以下內容,敬請詳閱。

(一) 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場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取得登記者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提供良好服務、執行職務、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停車營運業務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登記者的個人資料。登記者同意本場以登記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登記者的身分、與登記者進行聯絡、提供登記者停車相關服務及資訊,包括後續通知等用途。而需獲取登記者姓名、聯絡方式(如電話號碼、電子信箱、居住或工作地址等)、車號、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登記者個人之資料。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登記者的個人資料僅供本場及主管機關於 1 年內在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電話、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作個人資料之利用。

(三) 當事人權利

登記者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向本場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請求刪除登記者的個人資料。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登記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場蒐集、處理及利用,惟登記者若選擇不提供,或只提供部分/不完全/不真實/不正確個人資料予本場,或提供後向本場請求刪除部分或全部個人資料,或登記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經檢舉或發現不足以確認登記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等情形時,導致本場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本場有權暫時停止提供對登記者的服務,若有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五) 登記者已清楚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場蒐集、處理及利用登記者的個人資料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