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4小時交安研習
交通安全教育教師研習每學年至少4小時以上
交通安全教育教師研習每學年至少4小時以上
依據: 110年2月5日交安字第1105001732號。110年2月17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02880號。110年7月16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636885號。
依據: 110年2月5日交安字第1105001732號。110年2月17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02880號。110年7月16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636885號。
110學年【線上研習1/3】 「兒童安全通過路口」數位課程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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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線上研習2/3】 「安全騎乘自行車」數位課程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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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 交通安全五大守則
補充 : 交通安全五大守則
守則一 : 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守則一 : 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守則二 :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守則二 :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守則三 : 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守則三 : 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守則四 : 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守則四 : 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守則五 : 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守則五 : 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