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之職權:
一、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二、召開幹部會議。
三、統籌規劃會務。
四、協調督促工作。
副會長之職權:
一、協助會長處理會務。
二、推動及監督各組組務。
三、會長缺席時得代以行使職權。
學權組:
1.收集各班意見並在學代會議中提出。
2.邀請相關老師列席代表大會。
3.每學期撰寫2~3提案為學生爭取權益。
活動組:
1.支援活動
宣傳辦理。
2.規劃並舉辦
年度活動。
3.推介本校內
學藝活動訊息。
4.負責組織內部 活動辦理事宜。
美宣組:
1.支援宣傳海報之製作。
2.會場規劃及佈置。
3.維持會場清潔。
4.宣傳資料及海報
(每一個月製作1~2張。)
公關組:
1.負責設計及寄發公關函。
2.聯絡、接洽一切對外之公關事宜。
3.學生會活動主要之宣傳部門,由本組擔任輔助的角色
(必要時得間接幫忙各社團完成活動。)
4.校內舉辦活動時,負責接待外校。
5.找各科負責人協助資料發放、回收。
總務組:
1.學務處設備管理及教學
(音控、視聽、照像、無線電等)
新聞組:
1.校內資訊傳達。
2.社群管理及維護(FB.Instagram)。
秘書組:
1.會議記錄
(每次集合需書面及電子檔記錄)。
2.歷屆資料管理
3.電子檔及書面資料
由正副會長秘書分配分工。
獎懲法則
(一)、表現盡職,由學生會提報學務處獎勵。
(二)、怠職者,應予以罷免。
(三)、獎懲均比照班級幹部獎懲辦法。
學生會人員優先利益
學校舉薦之相關活動
(人才培訓及研習活動相關)
學生會幹部列入優先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