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
芙蓉中华中学扯铃学会
章程(于2018年修订 )
第一章:学会基本资料
1.1 华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扯铃学会
1.2 英文名称:Chung Hua Diabolo Society
1.3 巫文名称:Persatuan Diabolo Sekolah Tinggi Chung Hua
1.4 学会编号:B7
1.5 学校地址:Jalan Tun Dr. Ismail,70200 Seremban,N.S.D.K.
1.5 学校地址:P.O.BOX 154,70710 Seremban,N.S.D.K.
1.6 创立年份:2001年至今
1.7 创办人啦:林文斌
1.8 印章样式:
第二章:学会宗旨
2.1 宗旨:
(一)发扬中华文化
(二)发掘扯铃人才
(三)培养同学们对扯铃的兴趣
(四)提高同学们对中华文化的认识
(五)提倡健康正当休闲康乐活动
(六)抒发同学们读书的苦闷与压力
(七)培养学生领导与组织能力
(八)训练学生“守纪律、负责任”的优良品德
(九)培养同学们的纪律与团队精神,并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十)为校服务,争取最高的荣誉
第三章:学会经济来源
3.1 会员每学年缴交一次五令吉作为会费(与学费一同交上)。
3.2 举办活动(例如公演)筹募经费。
3.3 凡本会举办活动的经费所剩余额,事后将全数作为学会收入。
3.4 为了方便处理钱财,采购时将征收整数费用,余额将全数作为学会收入。
第四章:入会资格
4.1 凡本校新生,参加了学会展后可自由选择加入喜欢的学会团体,再4.1 由联课处分配是否能够加入本会成为扯铃学会会员。
4.2 凡本校插班生,可自由选择加入喜欢的学会团体,再由联课处分配4.1 是否能够加入本会成为扯铃学会会员。
4.3 凡本校旧生,通过申请转换学会手续,并获新、旧顾问老师及联课4.2 处签准后,方可加入本会成为扯铃学会会员。
4.4 凡加入本会的学生的品行和态度皆需良好。
第五章:学会组织
顾问 — 教练
↓
会员大会
↓
执委团会议
↓
学生顾问 — 主席
↓
纪律组 — 行政副主席 — 学术副主席 — 特别活动筹委主席
↓ ↓
文书 — 财政 — 活动组 — 总务 + 训练组 — 经纪人 表演组
↓
会员
第六章:工作性质与范畴
6.1 顾问:
1) 邀请本校老师担任。
2) 领导执委团如何有效地管理本会。
3) 执委团需向其交代各自的工作及制定的计划。
4) 督促及指导执委团的工作进度。
5) 监督与协助本会所推行的活动和政策。
6) 参与执委团会议并提供意见。
7) 对本会的重大事务有着最后裁定权。
8) 保管本会钱财。
9) 管制本会钱财出入。
10)需向本会财政了解钱财出入性质。
11)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6.2 教练:
1)聘请校外或校内有扯铃造诣的人员担任。
2)指导本会扯铃技巧。
3)督促扯铃表演编排者编排表演并针对所编排的表演给予意见。
4)若有意通过本会举办任何活动或者针对本会活动方式制定新计划,务 4)必事先与主席沟通以让主席了解详情。
5)有任何事情可先直接与学术副主席沟通,再由学术副主席转告顾问
4)及主席讨论结果。
6)对本会的重大事项具有咨询的权力。
7)可针对本会行政方面提供见解。
8)如有必要,可参与执委团会议并提供意见。
9)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6.3 会员大会: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在届主席主持。
介绍或讲解有关于本会的一切。
3)在职执委提呈所有有关本会的报告。
4)投选新任执委。
5)决定重大议案。
6)会员及执委团可提出面临的问题并共同讨论解决方案。
6.4 执委团会议: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由在届主席主持。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2)可邀请顾问及教练出席旁听会议。
3)作为活动的准备会议或检讨会议。
4)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5)执行会员大会所议决之提案。
6)讨论而后决定联课活动的进行方式。
7)讨论即将执行的任务。
8)检查所拟定的工作进度。
9)探讨联课期间面临的状况并讨论解决方案。
6.5 特别活动筹委团会议:
由特别活动筹委主席召开和主持。
可邀请顾问及教练旁听会议。
告知筹委团之岗位及工作性质,并下达任务让其执行。
讨论特别活动内容和进行方式等事宜。
检查所拟定的工作进度。
探讨特别活动筹备期间或进行中面临的状况并讨论解决方案。
6.6 学生顾问:
1)由前任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可选择是否担此职位)。
2)辅助新任主席管理学会。
3)为会员解答任何困惑事宜。
4)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5)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6)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7 主席:
为本会领导,领导本会朝着目标与方针迈进。
负责更进本会一切大小事物。
管理本会行政副主席、学术副主席、学生顾问与纪律组。
布置任务让行政副主席和学术副主席下达工作指令予其麾下执委并2) 执行之。
审阅由行政副主席和学术副主席检查后提呈的文件或方案。
时刻关注与及时跟进执委团的工作进度,并检查之。
代表本会签署一切文件。
主持本会执委团会议及活动。
除却顾问,为本会拥有最后裁定权的领导。
将执委团发现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向顾问反映。
凡事同顾问商讨后,向执委团公布结果。
时刻关注联课处发布的消息与通知。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总务报备。
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8 行政副主席:
协助主席管理学会,负责本会行政部分。
若遇特殊情况主席无法主事时,可全权代替主席之职。
3) 管理本会文书、财政、总务与活动组。
4) 下达工作指令予麾下执委并执行之。
5) 时刻关注与及时跟进麾下执委的工作进度,并检查之。
6) 先行审阅本会所有文件或方案,如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学会资产 4) 记录、设计图以及其他等等资料,再呈上给主席查阅。
7) 时刻关注联课处发布的消息与通知。
8)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9) 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0)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9 学术副主席:
1) 协助主席管理学会,负责本会学术部分。
2) 管理本会训练组、经纪人与表演组。
3) 下达工作指令予麾下执委并执行之。
4) 时刻关注与及时跟进麾下执委的工作进度,并检查之。
5) 先行审阅本会所有文件或方案,如联课流程、活动进行方式、人手分配以及其他等等资料,再向主席报告。
6) 为本会外出参赛和校内或校外表演事务的主要负责人。
7) 审阅经纪人处理好外的相关文件,再交给主席过目。
8) 有权利选择参与表演的人员,并敲定表演组名单。
9) 决定表演曲目、策划表演方式和编排表演并安排表演组的练习事宜。
10)时刻关注联课处发布的消息与通知。
11)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12)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3)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0 特别活动筹委主席:
1) 由在届主席或执委团会议指定。
2) 于特别活动筹备期间召开并且主持筹委团会议。
3) 策划与筹备特别活动,如营会、欢送会及公演等。
4) 甄选特别活动筹委委员。
5) 时刻关注筹委团的工作进度。
6) 时刻向顾问、教练及学会主席汇报特别活动的筹备进度。
7) 必须要非常清楚特别活动的行程和内容。
8) 必须要详细审阅特别活动计划书。
9) 确保特别活动在不破坏本会名誉下顺利进行。
10)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11)履行特别活动筹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2)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1 文书:
1) 属行政副主席管辖范围内。
2) 负责本会一切文件工作。
3) 保管本会所有文件,于年终时候将其存放入会所。
4) 负责完成活动报告,完成后递交给行政副主席。
5) 负责一切记录工作,如记录会议内容和活动内容。
6) 将记录内容整理完毕后完善成各类记录,自行存档或呈交至联课处。
7) 负责收集会员的相关资料。
8) 负责保存会员递交的信件与相关资料。
9) 负责登记出席率,然后派发缺席通知单予缺席的会员,并记录其缺席的原因。
10)准备好通知条后,交给活动组派发予相关对象。
11)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12)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3)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2 财政:
属行政副主席管辖范围内。
负责收集本会指定款项。
记录各位会员的缴费日期,用以调整联课分数。
3) 记录本会钱财收支并保管本会财务报告书。
4) 每月需制作财务报告,完成后递交给行政副主席。
5) 财务报告的正版呈交至联课处,影本剪贴整齐入财务报告书。
6) 需呈报顾问钱财出入性质。
7) 钱财的支出需经过顾问同意,收入则需向顾问报备清楚来源。
8) 有义务为本团节省开支。
9) 如经费不足,有权向执委团提议取消某项活动。
10)准备好通知条后,交给活动组派发予相关对象。
11)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12)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3)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3 总务:
属行政副主席管辖范围内。
务必定时整理会所,保持会所的整洁。
保管本会一切耗材类资产与非耗材类资产和资料。
4) 每月定时点算资产数量,并记录有无损坏情况。
5) 负责本会的采购事项。
6) 负责本会的场地使用申请工作。
7) 于联课期间搬运所需用具。
8) 于联课期间记录所借出的资产,用以调整会员联课分数。
9)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报备。
10)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1)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4 训练组:
在学术副主席的管辖范围之下。
编排每次联课的流程、内容、进行方式和人手分配。
评估每次活动情况,于执委团会议时检讨。
时刻检查活动场地的整洁状况。
协助教练教导会员扯铃技术。
联课期间根据组别带队练习扯铃。
维持联课期间的秩序。
联课期间尽量照顾会员的安全以避免发生意外。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5 纪律组:
直属主席管理,为独立小组。
制定或随时更新学会条规。
负责本会步操事宜。
维持学会的纪律。
根据条例给予犯规者惩罚。
评估每次学会纪律情况,于执委团会议时检讨。
记录会员的违规项目,用以调整联课分数。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6 活动组:
属行政副主席管辖范围内。
负责本会团康。
负责本会一切设计工作,例如会服设计、壁报设计及卡片设计等。
代表本会在农历新年、端午节、中秋节和考试前夕派发卡片予会员。
特别活动结束后以及每学期期末考后,代表本会派发福利予会员。
负责本会播报事宜。
文书及财政准备好通知条后,帮忙派发予相关对象。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履行执委团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6.17 表演组:
在学术副主席的管辖范围之下。
组员为参与表演的人员。
组员名单由学术副主席敲定。
组员因每场表演而异。
务必遵守本会条规
6.18 经纪人:
在学术副主席的管辖范围之下。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除老师以外的领队人员。
帮忙摄录该场表演。
为校外单位与学校之间的接洽人员。
人选不固定,由副主席敲定。
务必了解本会表演组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的详细行程和4) 相关资料(日期、时间、地点、交通与膳食)。
负责本会表演组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表演组的纪律。
针对本会表演组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作空间安排。
负责本会表演组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的相关文件,如家我 长同意书等。
相关文件处理妥当后,交给学术副主席检查,再交给主席过目。
与相关单位索取表演场地的资料(高度、宽度、室内或室外)。
呈交表演曲目予相关单位。
申请表演的练习日期、时间和地点。
负责非上课日的表演练习计划书。
第七章:任期
7.1 各届执委任期为一年。
7.2 执委若得重新推荐或得票数众多,可于明年连任该职位。
7.3 若遇特殊情况,联课处和学会总顾问有权撤除职务或重新委任执委。
第八章:请假条规
8.1请假者需到训育处索取请假表格,填妥后附上病假单或相关申请信8.1 函,呈交至训育处。
8.2 请假单获训育处签准后,提呈复印本交给本会总顾问,再交给本会8.2 文书,请假方为有效。
8.3 所有请假手续需于回校后的三个上课日内办妥,预期者恕不受理。
8.4 无故缺席者需补上信函说明缺席原因。
8.5 无故缺席超过三次者,本会将交由联课处处理。
8.6 有事迟到者需事先通知文书,并补上申请信函。
8.7 无故迟到者需补上信函说明迟到原因。
8.8 有事早退者需事先通知文书,并补上申请信函。
8.9 无故早退者需补上信函说明早退原因。
第九章:学会条规
9.1 会员:
需尊重学会里的每个人,不得出言不逊、不得态度恶劣。
需好好保管个人物品,避免遗失。
需身着当天指定的服装出席活动。
必需携带自己的铃和棒出席活动。
需准时出席活动,如有突发事件立即通知本会文书。
需根据条规办理请假手续。
需共同维持活动地点的整洁。
步操时候需保持稍息状态,专心聆听指示。
步操时不可交谈、不可玩耍、不可移动位子。
活动期间不可发生争执、不可言语辱骂、不可发生殴打。
活动期间不可过分嬉闹或施行危险行为,以避免酿成意外。
活动期间不可吃东西(除了特殊情况)。
活动期间不可喝饮料(除了水)。
活动期间不得带外人进入活动地点。
活动期间不可擅自离开活动场地,离开前需获得执委的允许。
活动期间不可携带本校指定的违禁品。
如有紧急状况,可向老师或教练借手机联络紧急联系人。
须遵从执委的指示。如有过分要求,可向主席或顾问举报。
须遵从顾问的指示。
须遵从教练的指示。
需严谨遵守本会条规。
犯规者需根据条规接受处分
9.2 执委:
需尊重学会里的每个人,不得出言不逊、不得态度恶劣。
需好好保管个人物品,避免遗失。
需身着当天指定的服装出席活动。
必需携带自己的铃和棒出席活动。
需准时出席活动,如有突发事件立即通知本会文书。
需根据条规办理请假手续。
需共同维持活动地点的整洁。
除了学生顾问、主席、行政副主席、学术副主席、纪律组,其余所有执委需进队集合。
步操时候需保持稍息状态,专心聆听指示。
步操时不可交谈、不可玩耍、不可移动位子。
活动期间不可发生争执、不可言语辱骂、不可发生殴打。
活动期间不可过分嬉闹或施行危险行为,以避免酿成意外。
活动期间不可吃东西(除了特殊情况)。
活动期间不可喝饮料(除了水)。
活动期间不得带外人进入活动地点。
活动期间不可擅自离开活动场地,离开前需通知执委。
活动期间不可携带本校指定的违禁品。
如有紧急状况,可向老师或教练借手机联络紧急联系人。
须遵从顾问的指示。
须遵从教练的指示。
不论任何目的,进出会所需向主席和总务报备。
除了特殊情况,否则一律不得带外人进入会所。
私人物品一律不得寄放在会所。
不得随意带走会所里的财产与资料。
将领导层会议所指定的事务付诸执行。
随时执行临时布置的任务。
需严谨遵守本会条规,以身作则成为会员学习的好榜样。
犯规者需根据条规接受处分。
9.3 表演组:
需尊重表演组的每个人,不得出言不逊、不得态度恶劣。
需服从学术副主席针对表演所作出的各项安排。
需提前通知缺席或迟到或早退的练习日期,补上申请信函并说明原11 因,将其交给经纪人。
填妥相关文件后交给经纪人保管。
如一星期内无故缺席练习超过三次,将自动从表演组名单中剔除。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需好好保管个人物品,避免遗11 失。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务必确保使用场地的清洁。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需服从领队老师和经纪人的指11 示,并保持良好的纪律。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需根据经纪人所了解的行程和11 相关资料(日期、时间、地点、交通、膳食、服装、造型、用具)11 作自我调整,给予大家方便。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需根据经纪人作出的空间安排10)自我调整,给予其他表演者足够的活动空间。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要视时间进行彩排,否则将对11 别人的彩排时间造成干扰。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严禁使用手机作为消遣娱乐用11 途,除非发生紧急状况。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时,严禁随意练习,要视空间、场11 合、场地、人潮作最佳安排。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前,不可随意走动,应该在指定位11 置等待演出。
外出参赛和参与校内或校外表演后,必须把所有用具和表演服放回13)原位,并把私人物品带离。
需严谨遵守本会条规。
9.4 用具:
本会将于联课期间把铃和棒借给会员使用。
欲向本会借铃和棒的会员需要填写其姓名、班级、学号、物件编号、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
若完善物品借出,可是归还物品却破损,借出该物品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费用。
本会有提供绳线供会员更换已磨损的旧绳线,唯会员务必在更换绳线后将旧绳线丢进垃圾桶内以确保活动地点的整洁。
9.5 财务:
财政自行向会员征收费用。
非常鼓励会员自动自发缴费,不耽搁财政的工作进度。
制定收费方式以减轻收费负担。
收费工作的进行限时一周,特殊状况除外。
联课时带过收费事项或者私下解决,尽可能不耽误联课活动的进度。
如若会员没有按时缴费,财政将发送信息给会员家长,让他们知道我自己的孩子还没有缴费。
9.6 以上条规本会有权视情况增删之。
第十章:犯规处分
10.1 校园联课活动时:
犯规项目 体罚次数
会员 执委
上衣 / 裤子 / 鞋子 40 60
言语辱骂 50 75
发生殴打 / 过分嬉闹 80 120
施行危险行为 100 150
擅自离开活动场地 / 带外人进入活动地点 50 75
态度恶劣 50 75
携带违禁品 50 75
吃东西 / 喝饮料 50 75
场地整洁情况不佳
(根据组别区域而视,此为1件物品的惩罚数量) 10 20
违反步操条规 重复步操
藐视学会条规 100 150
10.2 纪律组记录违规项目,后由学术副主席惩罚。
10.3 惩罚方式为抛铃,不再有体罚。
10.4 若学会秩序不佳,而后延伸到纪律问题的话,可根据以下的执委10.7 级别及顾问老师给予特定人员警告或惩罚:
10.7 各执委 → 纪律组 → 副主席 → 主席 → 顾问老师
10.5 如若犯规项目超过1个,可将体罚次数合并一齐施行处分。
10.6 凡会员与执委触犯条规接受处分后,将会被记录在案。
10.7 前3次违规将不影响联课分数的计算。第4次及过后的违规,每次将扣除联课分5分(会员)或8分(执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