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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序規則:
    • 每個人會有一個「總績分」,「總績分」高者勝。


  • 「總績分」計算方式:
    • 選手要與所有其它選手兩兩比較,每一次比較會得到一個「個別績分」。
    • 將所有積分加總,就得到「總績分」。


  • 「個別績分」計算方式:
    • 得 1 分:得到較多的裁判勝利席次時。
    • 得0.5分:得到一半的裁判勝利席次時(平手) 。
    • 得 0 分:得到較少的裁判勝利席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