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大湖國民小學課後退費機制
(一)於確定服務開課日前申請退費者
(家長應提出書面申請並敘明理由),
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學生參加服務中途申請退費者(家長應提出書面申請並敘明理由),學校應按月計算退還剩餘之費用。
申請當月應退還費用,以該月服務起始日後
未逾三分之一終止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逾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終止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逾三分之二終止者,不予退費。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