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說明:
◆ 典當有效期限為三個月,利息以「月」為單位計算,到期日「未取贖者」或「未辦理付息延期手續」本店依當法有權自行處理拍賣,該當票同時作廢,典當人不得異議。
◆ 法律規定;為保護青少年及家長之監護權,典當人必須要年滿20歲 。
◆ 典當人請攜帶身份證或駕駛執照之有效證件。典當汽、機車者 (請車主備齊車輛來源等全部之證明文件)。
◆ 承當物品「自然變質或損壞」,如鐘錶、電器、3C、汽機車,在典當壓貯期間發生「停、銹、故障」本舖不負賠償責任。
◆ 違禁品危險物品及公物有款可識別者或不適收存之物品,當舖業得以拒收受。
當舖計息、相關費用以及相關權利︰
★ 特別注意︰申辦前請勿提供個人帳戶及匯入款項喔!
滿當期限︰
當舖業之滿當期限,為三個月零五天。
滿期、取贖及順延︰
◆ 滿期後五日內仍得取贖或付清利息順延質當。
◆ 屆期不取贖或順延質當者,質當物所有權移轉於當舖業。
◆ 當票持有人在滿當期日前,得於當舖業營業時間隨時持當票取贖質當物。
◆ 取贖時,應將當票繳回當舖業,並於當票副聯簽註已取贖質當物。
◆ 持當人於當票遺失、破損,應向原當舖業辦理掛失手續。
◆ 未辦理掛失者,如由第三人持票取贖者,當舖業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當鋪利率計算及費用︰
1、質當物於一個月內取贖者,概以一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
2、當舖利息︰月息每萬元250元。
當舖典當及當鋪貸款相關的規定、說明及限制:
依照《當舖業法》第16條規定,當舖業不得收當下列物品:
一、違禁物。
二、有價證券及各種存款憑證。
三、機關印信及其他政府機關管理之財物。
四、軍警制服及其他附屬物品。
五、政府核發之證照及私人身分證明文件。
六、其他經政府明令禁止及管制買賣之物品。
● 當舖業不得收當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質當物。但限制行為能力人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 當舖業於收當物品時發現前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或其他非法持有之物品時,應通報當地警察機關。
當舖貸款申辦說明︰
1、年齡限制:需屆滿20歲~60歲皆可辦理。
2、證件提供:各種申辦項目所需條件不同,但證件及資料審核是必備的。
3、還款期限:最短3個月,最長5年,讓您安心又輕鬆哦!
4、申辦費用:免費評估或協助辦理,不事先收取手續費、代辦費或諮詢費。
● 所有方案之實際核準金額與利率,視各狀況及授信條件而不同,大有當舖保留核準與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