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芙蓉中华中学舞蹈学会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第二章:宗旨与团徽
第三章:经济来源
第四章:入团资格
第五章:组织
第六章:任务与职权
第七章:任期
第八章:芙中舞蹈学会条规
第九章:室内条规
第十章:服装条规
第十一章:请假条规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1.1 华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舞蹈学会
1.2 巫文名称: Kelab Tarian Sekolah Tinggi Chung Hua
1.3 英文名称:Chung Hua Dance Society
1.4 地址 :Jalan Tun Dr.Ismail,70200 Seremban,N.S.
第二章:宗旨与团徽
2.1 宗旨:(一)培养同学对舞蹈的兴趣,提高对舞蹈的认识
(二)培养同学们的纪律与团结精神
(三)为校服务,争取最高荣誉
第三章:经济来源
3.1 举办活动筹募经费
第四章:参加资格
4.1 凡本校学生,品行良好,皆可参加
第五章:组织
教练 —— —— 顾问
l
团员大会
l
领导层会议
l
学生顾问 —— —— 主席
l
副主席 —— —— 特别活动筹委主席
l
文书 —— 财政 —— 总务 —— 训练组 —— 资料组 —— 服装与道具组 —— 福利组—— 宣传组
l
团员
第六章:任务与职权
6.1 顾问:邀请本校对舞蹈,学会行政由认识的老师担任
责任:1)监督与协助学会所推行的活动及提供意见
2)对重大事务有最后的裁决权
3)监督及管制本团财务
4) 辅导问题团员
6.2 教练:聘请外界或本校对舞蹈有造谐的老师担任
责任:1)教导学会会员各种族的舞蹈
2)在行政上提供意见,并对重大事项具有咨询权利
6.3 团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是届主席主持
职权 :1)通过前任领导所提呈淡报告及财政报告
2)投选新任领导层
3)决定重大议案
6.4 领导层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主席认为需要可随时召开,由届主席主持(每个月会开两次)
职权:1)督促一切行政,纪律,事物等
2)执行团员大会所议决之议案
3)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4)策划乐团一般练习活动
5)检查所拟定的工作进展
6)辅导问题团员
7)常年检讨会议
6.5主席:1)为本会领导,主持会议及活动,依据领导层会议执行一切议案
2)代表本会签署一切文件
3)领导本会朝着目标及方针,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4) 审阅所有会议记录,团务报告及财政报告
5)拥有本会最后议决权
6)监督团务进度
7)统管会员纪律,开导会员
8)协助教练指导
9)设定每次舞蹈练习的歌曲
10)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1)与顾问老师交代一切进行中的活动
12)负责查账活动
6.6 副主席:1)协助主席处理团务
2)若主席缺席,代表主席主持会议,练习活动及日常事物
3)领导及监督各小组活动
4)协助处理会员纪律问题
5)随时执行会议所定的事物
6.7 特别活动筹委主席:1)由是届主席或领导层会议指定当选
2)车话语筹备生活营,训练营,新生营等特别活动
3)主持特别活动筹委会议
4)负责选出特别活动筹委委员
5)负责确保活动在不破坏本会名誉之下顺利进行
6)随时向顾问,教练,主席或副主席汇报活动筹备进度
7)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8 文书:1)负责一切记录工作及会议记录
2)负责登记会员出席率
3)负责书信来往事宜
4)保管本会所有会议记录,来往信件及计划书等文件
5)负责申请会议地点与派发会议通知书或通知会议
6)负责本团对外申请工作
7)负责整理开会议案及报告
8)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9)收集本会会员资料(电子档)
10)负责拟定每次活动的活动报告
6.9 财政:1)负责本会常年预算案
2)若经费不足,有权向领导层提出取消所议决的活动
3)负责保管本会一切款项
4)负责管理本会钱财收支工作
5)每月需交一份财政报告给主席和顾问审查
6)有义务为本会节省开支
7)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8)负责呈交每个月的财政报告到联课处
9)负责保存一切收据
6.10总务:1)保管学会的一切资料与财产
2)负责按排值日工作
3)策划与主持大扫除工作
4)负责保管舞蹈室的整洁
5)负责本会的采购事项
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7)负责向事务处呈报一切损坏物品
6.11 训练: 1)负责带领会员们拉筋
2)教导会员各种族舞蹈
3)矫正会员的体态及跳舞姿势
6.12 资料 1)负责收集新生的会员资料表
2)每年需做一份会员资料表
3)负责学会的一切资料
6.13 服装:1)负责登记一切制服出入
2)负责保管制服与橱的清洁与整齐
3)每年需拟一份制服报告
4)负责在出队时检查会员的仪容
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14 福利:1)为本会会员谋求福利
2)策划团康活动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第七章:任期
7.1 各领导层任期为一年,若获重新推荐或多数票,可连任
第八章:芙中管舞蹈学会条规
8.1 凡会员必须遵守规定的各种条规
8.2 本会规定的各种考试,活动与增练,会员都必须准时出席,不得借故缺席
8.3 除因生病,喜丧事或特别事故,会员不得随意请假
8.4 集队时,团员必须保存肃静,聆听师长及领导层的训话,听从指示,不得出言比逊或态度恶劣
8.5 活动时间会员穿着须依领导层的吩咐与规定
8.7 会员之间必须表现团结,有爱,谦虚及和睦共处
8.8 会员必须对自己的职务负责任
8.9 会员必须无时无刻展现高尚的纪律(无论在校内外)
8.10 会员必须在活动之前准备好
8.11 无法出席学会活动的团员必须事先通知主席并写公函
第九章:条规
9.1 练习时须听从教练的指示,主席及训练组的指示和教导
9.2 教练或训练组讲解时,会员必须保持肃静
9.3 练习时不得私自离开,若有急事须离开,必须得到主席的允许
9.4 练习时须保持安静,专注于练习
9.5 除了特殊情况,不得带入外人进入舞蹈室
9.6 除了被指示,会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橱上的文件及服装
9.7 只有顾问,主席和学会文书有权使用本团之盖章
9.8凡出队表演后,必须把所有用具或服装放回原位,并把私人物品带离
9.9 会员需保持舞蹈室的整洁
9.10主席或高委报告时需专心聆听
9.11分组练习时,必须专心,不能闲聊,并听从训练组的指示
9.12使用道具后,必须放回原位
9.13 会员不许随意拿舞蹈室物品/财产
第十章:请假条规
10.1 凡欲在联课处规定的活动日请假者需向联课处索取请假表格,填妥后 需获得顾问或联课处签准,再交给大队文书,请假方为有效
10.2 凡欲在非联课处规定的活动日请假者需书写请假信,并需获得主席签准,再交给大队文书,请假方为有效
10.3 所有请假手续需于缺席活动后三天内办妥,逾期者恕不受理
10.4 无故缺席活动者将受体能处罚
10.5 无故缺席活动超过三次者,本会将交由联课处处理
10.6 有时迟到或早退活动者须事先通知主席
10.7 无故迟到活动者将受体能处罚
第十一章:服装条规
11.1 服装规格:
11.1.1 活动服:会服,紧身长裤,袜子,包鞋,名牌
11.2 若出席任何学会活动或增练需使用穿长裤
更改事项:
1. 团徽
2. 将财政收团费的事项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