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芙蓉中华中学舞蹈学会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第二章:宗旨与团徽

第三章:经济来源

第四章:入团资格

第五章:组织

第六章:任务与职权

第七章:任期

第八章:芙中舞蹈学会条规

第九章:室内条规

第十章:服装条规

第十一章:请假条规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1.1 华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舞蹈学会

1.2 巫文名称: Kelab Tarian Sekolah Tinggi Chung Hua

1.3 英文名称:Chung Hua Dance Society

1.4 地址 :Jalan Tun Dr.Ismail,70200 Seremban,N.S.

第二章:宗旨与团徽

2.1 宗旨:(一)培养同学对舞蹈的兴趣,提高对舞蹈的认识

(二)培养同学们的纪律与团结精神

(三)为校服务,争取最高荣誉

第三章:经济来源

3.1 举办活动筹募经费

第四章:参加资格

4.1 凡本校学生,品行良好,皆可参加

第五章:组织

教练 —— ——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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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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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层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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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顾问 —— ——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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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特别活动筹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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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 财政 —— 总务 —— 训练组 —— 资料组 —— 服装与道具组 —— 福利组—— 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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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


第六章:任务与职权

6.1 顾问:邀请本校对舞蹈,学会行政由认识的老师担任

责任:1)监督与协助学会所推行的活动及提供意见

2)对重大事务有最后的裁决权

3)监督及管制本团财务

4) 辅导问题团员

6.2 教练:聘请外界或本校对舞蹈有造谐的老师担任

责任:1)教导学会会员各种族的舞蹈

2)在行政上提供意见,并对重大事项具有咨询权利

6.3 团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是届主席主持

职权 :1)通过前任领导所提呈淡报告及财政报告

2)投选新任领导层

3)决定重大议案

6.4 领导层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主席认为需要可随时召开,由届主席主持(每个月会开两次)

职权:1)督促一切行政,纪律,事物等

2)执行团员大会所议决之议案

3)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4)策划乐团一般练习活动

5)检查所拟定的工作进展

6)辅导问题团员

7)常年检讨会议

6.5主席:1)为本会领导,主持会议及活动,依据领导层会议执行一切议案

2)代表本会签署一切文件

3)领导本会朝着目标及方针,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4) 审阅所有会议记录,团务报告及财政报告

5)拥有本会最后议决权

6)监督团务进度

7)统管会员纪律,开导会员

8)协助教练指导

9)设定每次舞蹈练习的歌曲

10)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1)与顾问老师交代一切进行中的活动

12)负责查账活动

6.6 副主席:1)协助主席处理团务

2)若主席缺席,代表主席主持会议,练习活动及日常事物

3)领导及监督各小组活动

4)协助处理会员纪律问题

5)随时执行会议所定的事物

6.7 特别活动筹委主席:1)由是届主席或领导层会议指定当选

2)车话语筹备生活营,训练营,新生营等特别活动

3)主持特别活动筹委会议

4)负责选出特别活动筹委委员

5)负责确保活动在不破坏本会名誉之下顺利进行

6)随时向顾问,教练,主席或副主席汇报活动筹备进度

7)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8 文书:1)负责一切记录工作及会议记录

2)负责登记会员出席率

3)负责书信来往事宜

4)保管本会所有会议记录,来往信件及计划书等文件

5)负责申请会议地点与派发会议通知书或通知会议

6)负责本团对外申请工作

7)负责整理开会议案及报告

8)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9)收集本会会员资料(电子档)

10)负责拟定每次活动的活动报告

6.9 财政:1)负责本会常年预算案

2)若经费不足,有权向领导层提出取消所议决的活动

3)负责保管本会一切款项

4)负责管理本会钱财收支工作

5)每月需交一份财政报告给主席和顾问审查

6)有义务为本会节省开支

7)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8)负责呈交每个月的财政报告到联课处

9)负责保存一切收据


6.10总务:1)保管学会的一切资料与财产

2)负责按排值日工作

3)策划与主持大扫除工作

4)负责保管舞蹈室的整洁

5)负责本会的采购事项

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7)负责向事务处呈报一切损坏物品

6.11 训练: 1)负责带领会员们拉筋

2)教导会员各种族舞蹈

3)矫正会员的体态及跳舞姿势

6.12 资料 1)负责收集新生的会员资料表

2)每年需做一份会员资料表

3)负责学会的一切资料

6.13 服装:1)负责登记一切制服出入

2)负责保管制服与橱的清洁与整齐

3)每年需拟一份制服报告

4)负责在出队时检查会员的仪容

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14 福利:1)为本会会员谋求福利

2)策划团康活动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章:任期

7.1 各领导层任期为一年,若获重新推荐或多数票,可连任

第八章:芙中管舞蹈学会条规

8.1 凡会员必须遵守规定的各种条规

8.2 本会规定的各种考试,活动与增练,会员都必须准时出席,不得借故缺席

8.3 除因生病,喜丧事或特别事故,会员不得随意请假

8.4 集队时,团员必须保存肃静,聆听师长及领导层的训话,听从指示,不得出言比逊或态度恶劣

8.5 活动时间会员穿着须依领导层的吩咐与规定

8.7 会员之间必须表现团结,有爱,谦虚及和睦共处

8.8 会员必须对自己的职务负责任

8.9 会员必须无时无刻展现高尚的纪律(无论在校内外)

8.10 会员必须在活动之前准备好

8.11 无法出席学会活动的团员必须事先通知主席并写公函

第九章:条规

9.1 练习时须听从教练的指示,主席及训练组的指示和教导

9.2 教练或训练组讲解时,会员必须保持肃静

9.3 练习时不得私自离开,若有急事须离开,必须得到主席的允许

9.4 练习时须保持安静,专注于练习

9.5 除了特殊情况,不得带入外人进入舞蹈室

9.6 除了被指示,会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橱上的文件及服装

9.7 只有顾问,主席和学会文书有权使用本团之盖章

9.8凡出队表演后,必须把所有用具或服装放回原位,并把私人物品带离

9.9 会员需保持舞蹈室的整洁

9.10主席或高委报告时需专心聆听

9.11分组练习时,必须专心,不能闲聊,并听从训练组的指示

9.12使用道具后,必须放回原位

9.13 会员不许随意拿舞蹈室物品/财产

第十章:请假条规

10.1 凡欲在联课处规定的活动日请假者需向联课处索取请假表格,填妥后 需获得顾问或联课处签准,再交给大队文书,请假方为有效

10.2 凡欲在非联课处规定的活动日请假者需书写请假信,并需获得主席签准,再交给大队文书,请假方为有效

10.3 所有请假手续需于缺席活动后三天内办妥,逾期者恕不受理

10.4 无故缺席活动者将受体能处罚

10.5 无故缺席活动超过三次者,本会将交由联课处处理

10.6 有时迟到或早退活动者须事先通知主席

10.7 无故迟到活动者将受体能处罚

第十一章:服装条规

11.1 服装规格:

11.1.1 活动服:会服,紧身长裤,袜子,包鞋,名牌

11.2 若出席任何学会活动或增练需使用穿长裤

更改事项:

1. 团徽

2. 将财政收团费的事项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