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會資格】
凡在新北市行政區域內年滿十六歲以上之男女確實從事下列三類技藝業者,均可加入本會:
註:參加本會勞健保之資格:
1.勞 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2.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定義: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所稱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指經常於三個月內受雇於非屬同條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兩個以上不同之雇主,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者。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所稱自營作業者,只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雇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應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