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與本校愛心團聯誼活動與志工成長社團。
2. 憑證進出校園確認身分,免登記。
3. 憑證可至學校圖書館借閱圖書。
4.衛福部志願服務榮譽卡-服務滿三年,300小時以上 ( 全國特定公立風景區與文教機構之康樂場所憑卡免費or優惠之福利 )。
5.志願公共服務表現優良給予獎勵,並得列入升學、就業之部分成績。
6 .每年於期末(六月)愛心團大會頒發感校內謝狀給予當年度子女畢業志工。
7. 服務年資滿三年、五年及孩子畢業後繼續服務之資深志工,公開頒發校內感謝狀,以資表揚。
8. 持有志願服務記錄冊者:
(1)參與志願服務1500小時、3000小時以上之志工,得依內政部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申請獎勵。
(2)積極參與志願服務之志工,得由各學校推薦,參加志願服務楷模,如金輪獎、金鑽獎的選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