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一、會員大會
最高權力機構
由全體會員組成
職權:章程修訂、理監事選舉、年度計畫審議、預決算審核
二、理事會(設常務理事3-5人)
執行會務決策
理事長(1名):對外代表協會,統籌會務
副理事長(2名):分管國際事務、國內會務
常務理事:協助專案推動
委員會:
國際交流委員會:負責與亞洲班卡西拉協會(APSIF)及國際班卡西拉協會組織("International Pencak Silat Federation",簡稱PERSILAT)對接
賽事活動委員會:籌辦研討會、交流賽等
教練認證委員會:技術標準制定、教練資格審核
發展推廣委員會:地方分會拓展、校園推廣
三、監事會
監督會務運作
常務監事(1名)
監事(2-4名):稽核財務、監督理事會
四、秘書處
行政執行單位
秘書長(1名):綜理行政事務
組別:
行政組:文書、總務、法務
國際事務組:外語聯絡、簽證協調(配合國際活動)
行銷組:媒體宣傳、社群經營
五、專業技術部門
技術核心單位
總教練(1名):技術總監,由亞洲協會認證資深教練擔任
分級教練團:依段位分設教練群
裁判組:賽事裁判培訓
六、地方分支機構
區域推廣
各縣市分會(設分會長及幹部)
學校社團輔導員
國際連結:
理事會下設「國際顧問」名額,可聘請亞洲協會代表擔任
重大活動(如2017研討會)成立臨時專案小組,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主導
合規性:
理監事人數依《人民團體法》規定設置(通常理事不超過35人,監事不超過11人)
財務監督需符合內政部非營利組織規範
彈性調整:
可依活動規模擴編志工團隊(如研討會期間增設接待組、翻譯組)
此架構強調國際對接能力與專業技術發展,同時符合臺灣法規要求,可供正式章程訂定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