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相關原則:定期辦理資產盤點、不得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並限制陸資廠商參與採購機制、公務設備不得下載安裝大陸地區軟體(含App)、公務活動不得使用大陸地區所提供之平臺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