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此图片为第七章的执委构架图
第一章 :名称与地址
·1.1 中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辅导团
·1.2 英文名称:Chung Hua High School Seremban Counselling Body
·1.3 巫文名称:Persatuan Kaunseling Sekolah Tinggi Chung Hua Seremban
·1.4 地址: 芙中辅导团 Jalan Tun Dr.Ismail,70200 Seremban.N.S.D.K. Malaysia
第二章 :宗旨
·2.1宗旨:(一)协助辅导团推展活东
(二)提高同学们对辅导团的认识
(三) 帮助同学们自我成长
第三章 :团史
·辅导团成立于1996年1月9日,创办人为张维嘉老师
第四章 :经济来源
·4.1 每位团员每年需缴交团费
·4.2 参与元宵义卖以筹募活动费用
第五章 :活动时间
·5.1 星期六:9.20am – 11.40am
第六章 :参加资格
·6.1 凡本校学生,品行良好者即可参加
第七章 :执委架构图
·图片讲解在最上方
第八章 :任务与职权
·8.1顾问老师
~8.11负责学会管理
~8.12按照轮值表负责监督学会活动的进行
~8.13学会活动进行时,顾任老师是必须在现场监督,并维持次序
~8.14批阅学会活动计划,并给予适当的建议
~8.15监督财务
·8.2主席
~8.21主持会议
~8.22领导本团
~8.23监督会务进展
~8.24负责对外交涉、联系等
~8.25阅读所有的会议记录、活动报告、财务报告
~8.2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27拥有本团最后议决权
·8.3副主席
~8.3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8.32必要时替代主席的任务
~8.33领导本会个小组活动
~8.34监督本会个小组活动
~8.35协助处理委员纪律问题
~8.3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4文书
~8.41负责所有对外申请的文书工作
~8.42负责书信来往事宜
~8.43派发会议通知书
~8.44负责一切记录的工作及活动检讨报告
~8.4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任务
·8.5财政
~8.51负责处理本团一切财物
~8.52负责保管钱财工作
~8.53负责管理学会钱财收入工作
~8.54每月需交一份财务报告给主席及顾问审核
~8.55有义务为本团节省开支
~8.5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任务
·8.6总务
~8.61保管学会一切财产
~8.62负责所有采购事项
~8.63申请学会使用场地
~8.64负责确保学会活动地点的整洁
~8.6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7小组组长
~8.71负责领导小组策划与进行活动
~8.72负责监督组内活动的推行
~8.73定时召开小组会议
~8.74向4执委会提交小组活动报告
~8.7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8小组组员
~8.81执行小组所指定的工作
~8.82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9组长职务
~8.91:活动组:1)负责策划每星期的活动
2)负责带动及营造和谐、愉快的气氛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92:宣传组:1)负责设计及更换本团的壁报内容
2)若有特别活动,需要设计海报宣传内容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第九章 :任期
·9.1 各领导层的任期为1年,如获重新推荐及多数票,可连
·9.2 任何被革职或自动离职者的职位将由副手代替,直至改选会议或顾问老师推荐人选
第十章 :团规
·准时出席每一次活动
·必须穿上整齐团服及包(符合校规)
·尊敬顾问老师及执委
·友善对待每一位团员
·禁止说粗口和方言
·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
·若需离开活动地点,必须向主席请准并说明原因
·若不可出席活动,日后需交上申请信给文书
第十一章 :十大信条
·立志做好事,发心做好人
·把爱心散播全世界
·将心比心,以得同感
·积极参与每项活动
·助人为快乐之本
·保护大自然
·尊师重道
·上课专心
·坚持到底
· 全力以赴
第十二章 :联课分数制度
·12.1扣分制度:
~请假条规:所有假期的申请时间为学会活动进行后三个工作天天内,否则当作旷课论。
`旷课—— 依联课粉数表扣分,文书应在团员旷课第二次时通知主席们(或代理主席及顾问老师)
,并通知对方家长,以此警告团员。旷课三次以上者将被逐出学会。
`事假—— 事假须在活动前三天提出申请;若遇紧急事故,得在回校上课后三天内完成 申请。
`病假—— 病假不扣分,但须医生证明纸。
`公假—— 公假不扣分,但须有关单位证明。
`丧假—— 丧假不扣分,但需要证明(讣告或死亡证书)。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需向执委说明原因,但仍需根据联课分数表扣分
`操行—— 在学会活动进行中,若团员没穿团服或没有学校标志的衣服、穿过短的裤子、穿拖鞋、睡觉、 看杂志、对执委不尊敬而屡劝不听者、违反校规者,可从顾问加减分内扣分.
·12.2加分制度:
~为校服务:代表学会担任新生辅导日义工、嘉年华义卖会义工等,每一次加两分。
~参加生活营:代表学会参加生活营,如领袖训练营、新纪元同侪辅导营等,经证明后可让顾问在加减分内加 分。
~成为学会执委:成为学会的执委可根据联课分数表进行加分
第十三章 :章程修订条例
·13.1所有欲修改章程者,必须向主席提呈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必须包括:修改理由、筹委 名单、欲修改条文等资 料。
·13.2所有修改章程之动议,必须经由执委会议接纳通过,并经由顾问老师与联课主任批准,方能生效,
·13.3若本章程含有不完善之处,本团有权增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