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此图片为第七章的执委构架图


第一章 :名称与地址

·1.1 中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辅导团

·1.2 英文名称:Chung Hua High School Seremban Counselling Body

·1.3 巫文名称:Persatuan Kaunseling Sekolah Tinggi Chung Hua Seremban

·1.4 地址: 芙中辅导团 Jalan Tun Dr.Ismail,70200 Seremban.N.S.D.K. Malaysia


第二章 :宗旨

·2.1宗旨:(一)协助辅导团推展活东

(二)提高同学们对辅导团的认识

(三) 帮助同学们自我成长


第三章 :团史

·辅导团成立于1996年1月9日,创办人为张维嘉老师


第四章 :经济来源

·4.1 每位团员每年需缴交团费

·4.2 参与元宵义卖以筹募活动费用


第五章 :活动时间

·5.1 星期六:9.20am – 11.40am


第六章 :参加资格

·6.1 凡本校学生,品行良好者即可参加


第七章 :执委架构图

·图片讲解在最上方


第八章 :任务与职权

·8.1顾问老师

~8.11负责学会管理

~8.12按照轮值表负责监督学会活动的进行

~8.13学会活动进行时,顾任老师是必须在现场监督,并维持次序

~8.14批阅学会活动计划,并给予适当的建议

~8.15监督财务

·8.2主席

~8.21主持会议

~8.22领导本团

~8.23监督会务进展

~8.24负责对外交涉、联系等

~8.25阅读所有的会议记录、活动报告、财务报告

~8.2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27拥有本团最后议决权

·8.3副主席

~8.3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8.32必要时替代主席的任务

~8.33领导本会个小组活动

~8.34监督本会个小组活动

~8.35协助处理委员纪律问题

~8.3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4文书

~8.41负责所有对外申请的文书工作

~8.42负责书信来往事宜

~8.43派发会议通知书

~8.44负责一切记录的工作及活动检讨报告

~8.4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任务

·8.5财政

~8.51负责处理本团一切财物

~8.52负责保管钱财工作

~8.53负责管理学会钱财收入工作

~8.54每月需交一份财务报告给主席及顾问审核

~8.55有义务为本团节省开支

~8.5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任务

·8.6总务

~8.61保管学会一切财产

~8.62负责所有采购事项

~8.63申请学会使用场地

~8.64负责确保学会活动地点的整洁

~8.6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7小组组长

~8.71负责领导小组策划与进行活动

~8.72负责监督组内活动的推行

~8.73定时召开小组会议

~8.74向4执委会提交小组活动报告

~8.75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8小组组员

~8.81执行小组所指定的工作

~8.82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9组长职务

~8.91:活动组:1)负责策划每星期的活动

2)负责带动及营造和谐、愉快的气氛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8.92:宣传组:1)负责设计及更换本团的壁报内容

2)若有特别活动,需要设计海报宣传内容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第九章 :任期

·9.1 各领导层的任期为1年,如获重新推荐及多数票,可连

·9.2 任何被革职或自动离职者的职位将由副手代替,直至改选会议或顾问老师推荐人选


第十章 :团

·准时出席每一次活动

·必须穿上整齐团服及包(符合校规)

·尊敬顾问老师及执委

·友善对待每一位团员

·禁止说粗口和方言

·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

·若需离开活动地点,必须向主席请准并说明原因

·若不可出席活动,日后需交上申请信给文书


第十一章 :十大信条

·立志做好事,发心做好人

·把爱心散播全世界

·将心比心,以得同感

·积极参与每项活动

·助人为快乐之本

·保护大自然

·尊师重道

·上课专心

·坚持到底

· 全力以赴


第十二章 :联课分数制度

·12.1扣分制度:

~请假条规:所有假期的申请时间为学会活动进行后三个工作天天内,否则当作旷课论。

`旷课—— 依联课粉数表扣分,文书应在团员旷课第二次时通知主席们(或代理主席及顾问老师)

,并通知对方家长,以此警告团员。旷课三次以上者将被逐出学会。

`事—— 事假须在活动前三天提出申请;若遇紧急事故,得在回校上课后三天内完成 申请。

`病假—— 病假不扣分,但须医生证明纸。

`公假—— 公假不扣分,但须有关单位证明。

`丧假—— 丧假不扣分,但需要证明(讣告或死亡证书)。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需向执委说明原因,但仍需根据联课分数表扣分

`操行—— 在学会活动进行中,若团员没穿团服或没有学校标志的衣服、穿过短的子、穿拖鞋、睡觉、 看杂志、对执委不尊敬而屡劝不听者、违反校规者,可从顾问加减分内扣分.

·12.2加分制度:

~为校服务:代表学会担任新生辅导日义工、嘉年华义卖会义工等,每一次加两分。

~参加生活营:代表学会参加生活营,如领袖训练营、新纪元同侪辅导营等,经证明后可让顾问在加减分内加 分。

~成为学会执委:成为学会的执委可根据联课分数表进行加分


第十三章 :章程修订条例

·13.1所有欲修改章程者,必须向主席提呈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必须包括:修改理由、筹委 名单、欲修改条文等资 料。

·13.2所有修改章程之动议,必须经由执委会议接纳通过,并经由顾问老师与联课主任批准,方能生效,

·13.3若本章程含有不完善之处,本团有权增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