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傳信心認獻

認識差傳信心認獻I                                                         黃啟文牧師

很多教會都使用差傳信心認獻的方式來推動堂會的差傳事工。2014年我們教會有一突破,就是期盼更有效推動差傳事工,我們正式成立了「差傳部」,因此也是時候幫助大家認識一下差傳信心認獻的意義和目的。在此摘錄差傳前輩鄭果牧師的文章與大家分享。

一.      甚麼是差傳信心認獻?

信心認獻是人對神感動的回應。

我們每個基督徒在主面前,都領受了福音大使命,就是向普世還福音的債。在未清楚出去當宣教士之前,應先用禱告及奉獻支持普世差傳。當教會推行差傳事工,每位信徒都應好好祈禱,尋求神的指示,在今後一年內應奉獻若干,憑信心把數目寫在一張「差傳認獻咭」上……

我們在填寫差傳認獻咭之時,可能沒有剩餘的錢可以奉獻,也可能沒有甚麼費用可以節省下來,那怎樣辦呢?這個時候就是我們運用信心的時候。當我們專心禱告,神就會把一個數目放在我們的心中;我們把那個數目填入差傳認獻咭,又常常為這事祈禱,在今後一年中,必看見父神預備那個數目,可以按時繳納。神就是那樣奇妙,不少愛主的弟兄姊妹有如此的見證,叫人的信心不斷地增長。

差傳認獻是教會經常費以外的奉獻,眾信徒不可以把平日奉獻教會常費的錢財轉過來獻給差傳,若是取東獻西,怎不是把教會弄垮了?

二.      信心認獻的聖經根據

根據林後 8:1-5; 9:1-5兩段經文,我們曉得使徒時代,為了供給有需要的聖徒,教會使用信心認獻的辦法;若為了遵行大使命,擴大信徒的愛心,去向普世傳福音,我們豈不也可以用信心認獻的方法?宣道會創始人宣信博士,為了廣傳福音,於1882年使用信心認獻,百餘年來支持千名以上宣教士,在世界許多國家傳福音、建教會。

三.      信心認獻是蒙恩典之途徑

在《哥林多後書》第8章頭兩節經文,保羅稱許馬其頓眾教會,在信心認獻供給聖徒上,是蒙主賜的厚恩;依人來看,拿錢出去是損失,但內心是基於獻給神,所以神悅納,神也必報答。

「……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 20:35)這句話非常重要,四福音沒有記載,但聖靈感動使徒保羅說出來,又感動路加記下來,讓我們曉得屬靈的數學與人間的算法是不一樣的。人間的算法是出去了就減少了;屬靈的算法,為了愛主愛人而出去的就是加進來了。

當我們奉獻給神轉給人,那人會來報答我們嗎?不一定,但主的應許不落空,祂自己會賞賜給我們。

我們應該知道,信心認獻不單是指金錢的事,為了尋求奉獻的數目,必會多多的禱告,帶來了禱告上的進步。當一年內任何日子,神賜下款項可以奉獻,經歷了信心的功課,信心加上信心,信心不停地成長。從前單愛家人和教會,現在為了信心認獻,愛心擴大到愛普世人們。這些信心和愛心的增長,都會帶來天上的獎賞。信心認獻不是損失,乃是蒙恩蒙福。我們教會也可以藉此而蒙福。


認識差傳信心認獻II                                    黃啟文牧師

上次和大家分享鄭果牧師有關差傳信心認獻的文章,我們認識了何為差傳信心認獻;差傳信心認獻有何聖經根據,以及差傳信心認獻如何使人使我們蒙福。以下繼續分享其餘兩個要點:

四.  信心認獻是按著力量

《哥林多後書8:3》說馬其頓的人信心認獻是「按著力量」,意思是說他們照自己的能力,應該可以做得到,故敢答應一年內願意獻多少。

其實,我們基督徒與馬其頓眾弟兄姊妹都是一樣,他們可以按力量奉獻,我們也可以,只要我們肯遵守大使命,肯愛世人的靈魂,節省我們部份衣食玩樂的費用。例如每日奉獻一元,每年就可額外奉獻365元,相信是能力做得到的。如果教會人人這樣做,集少成多,差傳經費就充裕了。

葛培理博士曾講道,說:「美國同胞們!我請你們不要天天自殺,因為你們右手拿刀,左手拿义,餐餐牛排、炸雞、麵包、奶油、蛋糕,吃得個個肥胖,結果患了三高的病(指高脂肪、高血壓、高血糖)。我勸你們少吃一點,把錢節省下來,可以獻給普世差傳之用。」

住在海外的華人,有兩件事特別蒙恩:第一、就是享受教育的機會;第二、就是享受物質的豐富。作為基督徒,應當思想主給我們的恩典。主對我們有甚麼要求?

五.  信心認獻是過了力量

我們從《哥林多後書8:3》,可以知道馬其頓基督徒為供給聖徒,實行信心認獻,在極窮之間,是過了力量。這個過了力量,是表示沒有力量奉獻,但憑著信心卻認獻了,這種心態是信心的表現,是眾教會信徒應該學習的。

「過了力量」的奉獻,就是真正的信心奉獻。學習時要有信心,也要有屬靈的冒險;但經驗中可以證明,只要根據《聖經》,照著神的感動而認獻,不愁沒有神的供應。願我們華人弟兄姊妹,走上差傳的道路,憑信心去支取神的恩典。

《哥林多後書》8:5中「……先把自己獻給主……」是本篇信息的結論。一個基督徒若不把自己獻給主,也不會把時間、恩賜和金錢等等獻給主。若一個基督徒,願意將身體獻為活祭(羅 12),他們也必願意為主而活,願意把錢財投入差傳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