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可以,但請強調新增的資訊方法以及與上次參賽不一樣的地方特別說明。
A:可以,可於申請表選擇是否公開影片。
A:若身分為業主,推薦函改為"選繳",份數不限。
A: 1. 申請表中備註有提到:
(1)「工程數位創新應用獎」獎牌含專案名稱及申請單位名稱,並由申請單位獲得,另行致贈獎狀予協力單位。
(2) 除申請單位外,另可加註協力單位,協力單位最多可登記 4 家。
(3) 申請單位獲獎後,須於公告時間內確認協力單位之名單。
2. 獲獎時:
申請單位及協力單位 均有獎狀。申請單位可獲 獎盃一座,協力單位如需要獎盃,需另付費用每座 2500元
A:複評不需另外準備簡報或影片,主要由初賽申請影片內容為主,評審就影片內容溝通請教。問答時間與詳細資訊會待評審共識會議後於本網站上公告詳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