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5歲以上長者。
鼻胃管、導尿管、氧氣、認知障礙(失智)、復健、透析(洗腎)、腫瘤(癌症)之養護需求者。
具特定身分者可申請政府補助 : 老人補助(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原住民、家屬喘息服務。
腫瘤照顧
術後照顧
如廁訓練
藥師評估
傷口照顧
生活照顧
延緩失能
營養評估
洗腎接送
復健接送
醫師巡診
鄰近醫院
鄰近診所
團康活動
美術課程
戶外郊遊
節慶活動
藝文活動
每月每床養護費用 34,500元 ,另提供長照2.0機構喘息服務。
留置胃管者每月費用加收1,000元
留置尿管者每月費用加收1,000元
雜支,氧氣,醫藥費等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另計
入所期間可提供外出陪同、領藥、看診等服務,另酌收服務費,車資等實支實付。
※ 以上價格僅為「照護費」,不含保證金、衛耗材及其他衍生費用。實際價格以住民與機構間簽訂之契約為據。
家屬詳閱定型化契約五日後始可簽約。
檢附病歷摘要,健康檢查表包括胸部X光、尿液,阿米巴痢疾及桿菌性痢疾糞便檢查,血液(需空腹) : B型肝炎之抗原及抗體、CBC、生化檢查(含肝、腎功能、膽固醇、血糖及三酸甘油酯)等項目。
需經照護團隊人員評估符合入住條件者。
簽訂契約時請攜帶長者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健保IC卡、殘障手冊、低收入戶卡、中低收入戶證明公文等相關福利別之證明文件、生活照數張及代表簽約家屬之身分證、印章。
如需申請社會局機構收容安置補助者,請先向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服務站申請失能評估。
若欲更進一步了解,歡迎電洽或親洽本長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