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而言,繪畫是什麼?
對我而言,繪畫是什麼?
對我而言,繪畫是一種人人天生的本能,
就像吃飯睡覺一般,吃相睡相各如其人;
無關美醜、無涉價值,自然而然而已。
惟有順隨自己的習慣與樣子,才真實自在。
對我而言,繪畫是「無所謂」也是「無所為」的;
如果,要真說「有」的話,「興」、「趣」而已。
「興」就是隨興---想畫就畫、不想就罷;
「趣」就是樂趣---樂而為之、為而樂之。
對我而言,「興趣、觀念、技巧」是繪畫的三個要素;
興趣是本質,觀念與技巧是手段,
沒有觀念的技巧是「匠」,沒有技巧的觀念是「空」,
但是,缺了興趣,光有觀念與技巧,那只不過是行屍走肉罷了。
對我而言,「繪畫的本質是自然的、過程是自由的、結果是自在的。」
畫筆、顏料是工具,形象、色彩也是工具;作畫的人才是主人。
主人不需聽命於工具,工具不能駕馭主人。
因此,畫筆、顏料不能牽制你的手,形象、色彩不可影響你的心。
對我而言,繪畫就是繪畫本身;
不是別的事情,也沒有其他東西。
繪畫本身就是目的、也是手段;
或者更精確地說,
繪畫沒有目的、也不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