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美」、說「醜」,到底其立論是什麼?其分辨在哪裡?
我們可否自感官經驗中去分析出「美」的原則,並將「美」從我們的感官經驗抽離、純化,使「美」不再是一種直覺,而是可以條件化的客體?---這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就如同,當我們看到一個美女,往往是說不上來她到底美在哪裡,但她就是美,不是嗎?
因為,如果「美」是可以分析、可以純化的話;那麼,能夠完美地符合這些條件原則的「醜」,就某種意義上來講,也是一種「美」---只不過,那是一種形式的「美」,而非實質的「美」。
曾經有人問過我:「近代的幾何抽象畫,只見畫面上幾個分割色塊,到底美在哪裡?」也許我會這麼回答:「實質上它並不美,但形式上它是美的」。
因此,縱使已有人將「美」歸納出一些原則,諸如:均衡、對比、對稱、比例、協調…;但事實上,我們並無法光是套用這些原則,就能將「美」反向還原出來,這就是這個道理。在知道這些「美的原則」之後,很多人都試圖用它們去理解「美」,然而終窺不得其堂奧;其實,在知道這些「美的原則」之後,應該把它們都丟掉、都忘掉,之後,「美」才可能以自然的姿態呈現在你眼前。
要不,你可以自己做個實驗:完全不要去理會直覺的感性因素,單純理性地利用這些所謂的「美的原則」去組合一件作品,然後再看看其結果到底是「美」?「不美」?還是「醜」?
也就是說,「美」是除了那些我們說得出來的東西或原則之外,一定還有些是我們說不出來的「東西」---那大概就是作畫者當初下筆時的心神靈動與觀畫者當下欣賞時的感官直覺吧。也就是因為有了這個無法言喻的神妙,作畫者與觀畫者之間,或許就能產生一種靈犀相通的會心默悟。
因此,不要天真地認為「美」是可以簡化成「1+1=2」的公式去理解的東西,「美」其實是每個人應該透過多實際接觸、多親身體驗,才能培養出的一種感官素養。就像戀愛究竟是什麼滋味呢?沒有人真正能用言語或文字跟你解釋清楚,除非有一天你自己真的戀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