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途:供在台湾各大学留学生申请校内清寒助学金。
申请资格:只限家境清寒者申请芙蓉中华中学毕业生 或 由本校保荐的学生
审核单位:国际事务处
需7个工作天,不包含假日。全年皆可申请。
7月份和8月份需14个工作天。
审核批准后将提供清寒证明书给申请者。
更新证明:每年必须重新申请清寒证明。
申请清寒证明
审核文件需 3 - 7个工作天
** 请申请者填妥申请表及备好申请资料后,上传至申请清寒证明 Google Form,谢谢。
申请必看:
申请/更新"清寒证明"注意事项
芙蓉中华中学—清寒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