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基於以下條列之協議與條件,您同意參加喬力全能訓練的服務:✓基於訓練安服務課程開始未完成熱身,教練可要求進行五到十分鐘(含在50分鐘課程內)的完整熱身。✓本人認可教練已告知我參加課程可能有的醫療風險,且已按照教練根據運動前安全健康諮詢的要求諮詢過專業醫生,參加訓練時身體健康沒有其他未盡告知的傷害。 ✓本人充分了解參加密集運動訓練課程可能會有的醫療風險,包括操作某些動作可能造成的傷害,例如:跳躍、重量訓練、上下階梯,以及所有其他和此課程相關的體育活動。 ✓本人能理解運動訓練課程固有的疾病與受傷風險,並基於此理解參與此訓練課程,同意免除教練於所有我參與此訓練課程所發生的傷害或疾病相關之訴訟、支出、花費、債務,包括律師費與法庭花費的審判。✓本人同意教練在課程約定時間,因外力不可抗事由無法進行課程的情況下,提早知會取得我單次授意,同意由喬力全能訓練安排其他教練代課。✓本人因參與該次課程方案,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基於個資法相關法規,檢附文件不得做此份課程合約身分證明外之用途。✓為維護課程品質與學習進度,指定地區每堂課程期限為七天(指定地區:雙北,指定地區外為十四天),自第一堂約定課程開始為起算日,並依課堂數累加。因故無法於原課程期限內完成課程者,可提出課程延期,課程經延期不可申請轉讓及退費。✓若有不可抗力因素必須請假,請於24小時前通知授課教練;若在24小時內請假則扣課乙次。(病假、生理假不在此列)。病假或生理假請在於上課前3小時前通知授課教練,若在3小時內請假則扣課乙次,並於課程記錄表上備註,天災、颱風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此限。✓繳納課程費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求解約並退回已繳納之課程全額費用:一、所簽合約始期尚未屆至者。二、合約生效後七日內未使用課程者。✓重大傷病經醫生診斷,無法於課程期限內完成課程者,出示公立醫院證明與申請書,可申請課程暫停(最多六十天為限)/延期或申請未執行課程全額百分之五十退費。✓一對二課程合約第二人退費方式:剩餘堂數以一對一單堂收費計算,再由原購課總額扣除,即為退費。✓專案課程方案經完成課程登錄匯款後不得申請退費,因重大傷病經醫生診斷,無法於課程期限內完成課程者,出示公立醫院證明與申請書等證明,可轉讓課程。(暑期密集班課程不得申請延期)✓教練非因不可抗力之事由缺課,且未提早於課程前3小時通知,本人得於3日內申請退回該課堂之費用並額外請求該課程百分之十補償費用。 ✓原授課教練離職,可以依程序向喬力全能訓練申請未執行課程全額百分之七十退費,亦可申請更換其他同等資歷教練繼續課程。✓本契約有未盡事宜者,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