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攜帶袋、書包進入圖書部。
2.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入內。
3.保持安靜,不可高聲討論、嬉戲或追逐。
4.圖書館之書籍、報章、雜誌,應小心使用,閱讀後須放回原處。
5.凡離開溫習室,必須將帶來之書籍、文具、書包攜帶離去,否則其物件將會被扣留。
6.未經辦妥借用手績,不可把圖書館物品拿到到溫習室。
7.各同學必須遵守圖書館各項規則,違者將作觸犯校規處理。
每人最多借閱以上種類合共5項物品。
如有欠書未還,需待還書後才可借書。
失書需先賠償書籍費用,若最終找回書籍可申請退款。
不可替別人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