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碳中和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國立東華大學碳中和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114年5月19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技術服務中心會議通過
一、 國立東華大學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技服中心)為整合校內外研究減碳及固碳之人才,協助企業減碳,並與區域及國際接軌,推動淨零排放,設置「碳中和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 本中心的主要工作如下:
1. 成立碳中和標準查驗機構:負責制定、推廣及查驗碳中和標準,確保各項標準的有效性與可操作性。
2. 培訓碳中和標準查驗人員及研究人才:開設專業課程,提升人才在碳中和領域的專業技能。
3. 辦理主題工作坊、論壇及研討會:促進知識分享與合作,邀請業界專家學者共同探討最新研究成果與應用。
4. 執行研究及產學計畫:支持相關研究專案,並與企業合作進行實地測試和技術轉移。
5. 推動碳中和技術創新:鼓勵學生與研究人員進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的開發。
6. 建立碳中和數據庫:收集與分析碳排放數據,提供研究及政策制定的依據。
7. 提供碳足跡評估服務:協助企業評估其碳足跡並提出減碳建議。
8. 發展碳中和政策建議:根據研究結果,向政府及企業提供實證基礎的政策建議。
9. 開展公眾宣傳活動:提升社會對碳中和重要性的認識,並鼓勵公眾參與相關行動。
10.建立合作夥伴關係:與國內外學術機構、企業及政府單位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共同推動碳中和目標。
三、 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有關業務,並授權對外行使中心業務,包括驗證部門管理文件發行、委外機構契約、外聘人力契約、驗證合約、驗證證書之簽署等,及服務部門提供各項服務之提案、計畫申請、服務契約之簽署等,由技服中心中心主任遴選校內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提請校長聘任之,任期2年,得連任之。
四、 主任得依需要聘任校內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副主任、諮詢委員及執行委員,協助處理中心各項業務之諮詢及推動;以上均為無給職且需簽請技服中心中心主任同意後得聘任之。
五、 本中心辦理各類研習班別,學員於進修、研習期滿,經考核及格者,得依相關法令頒發學分証明書、結業証書或研習証明。
六、 本中心由主任定期召開中心會議,討論並訂定中心工作計畫及檢討業務事項。
七、 本中心經費來源包括政府相關部會科技經費、研究計畫經費、學校配合款、技術服務經費、諮詢及工作費、培訓費、學術活動費、捐贈、其他收入。
八、 本要點經技服中心會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