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製造
‧文字於製造時之原則:依類(類別)象形(象其形)、形聲相益。
一、象其形
(一)物類:有具體之形象。
(二)事類:抽象之,為一種概念。
二、形聲相益
(一)形體+形體。
(二)聲符+形符。
三、聲義同源
‧相同型態之音,可以不同型態之義去表達。
貳、六書其四
(一)象形:依類象形象物類。
(二)指事:依類象形象事類。
(三)會意:形體+形體。
(四)形聲:聲符+形符。
參、注意事項
(一)判別為六書何種時,需先了解欲表達之義。
(二)判別為六書何種時,需先注意該文字所造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