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是否應該明確規範詞語的標準用字,逐漸消弭一詞多形(異形詞)的現象?
語言文字為大眾使用的溝通工具,一詞多形(異形詞)為語言使用過程中自然生成的現象,本手冊予以尊重,不以人為方式強加消弭,惟同時考量文字學理與大眾語用習慣推薦採用詞形,提供教學及一般民眾日常使用時參考。
02 一組詞語中,未受推薦的詞形是否即為錯誤用法?
異形詞為語言使用過程中自然生成的現象,本手冊予以尊重。手冊中收錄的異形詞,在語用中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即具有溝通功能,故未受推薦的詞形亦不宜視為錯誤用法。
03 訂定推薦詞形時,主要依據文字源流或是當代語用習慣?
語言文字為大眾使用的溝通工具,隨著使用環境和需求有所變化,本手冊期於兼顧學理依據的同時,亦尊重當代語用習慣,審訂推薦詞形時概一併考量文字學理與大眾習慣。
04 具有相同用字的不同詞組(如:巨富/鉅富、艱巨/艱鉅),習慣用字未必相同,是否不宜強以「系統化」原則統一所推薦用字?
具有相同用字的不同詞組若能系統化處理,推薦一致用字,較有利於教學與一般使用,惟為尊重個別詞組的差異,凡有特殊用字習慣時均於辨析說明加以補充說明,且同時推薦普遍使用的詞形。如「巨富/鉅富」組推薦詞形為「巨富」,相關的「巨變/鉅變」、「巨款/鉅款」、「巨額/鉅額」等亦均推薦採「巨」字的詞形,惟辦析說明中對於「艱巨/艱鉅」一組特別說明「惟現今亦常見『艱鉅』之用例」,索引中則以「艱巨★/艱鉅★」表示同時推薦二詞形。
05 傳統文獻用字情形與現今不同,以「見於較早文獻」為訂定推薦詞形的理由之一,是否合理?
本手冊由多個角度考量推薦詞形(可參考手冊前的「編輯體例」),傳統文獻用字情形考查僅為觀察角度之一,非惟一或優先條件。
06〈法律統一用字表〉中訂定的詞形,是否必然為本手冊中的推薦詞形?
本手冊推薦詞形主要考量學理依據及當代語用習慣,與〈法律統一用字表〉等規範用字有所衝突時,則同時推薦二詞形,以兼顧國人不同需求。在此原則下,〈法律統一用字表〉中訂定的詞形必然為本手冊推薦詞形。
07 辨析說明中引錄的古典文獻學生不易理解,是否宜更換為當代文本用例?
本手冊主要提供教師參考。辨析說明引錄古典文獻除用以說明與佐證文字源流外,亦有助於了解詞義的演變脈絡。另考量在教學上,古典用例的使用與取得較為不易,而當代文本及日常用例當較易取得,故本手冊不另行收錄。
08 本手冊審訂推薦詞形時,是否全面考量各華語區的用字習慣?
本手冊主要提供本國語文教學及一般民眾用字參考,故以臺灣的正體字系統及普遍語用現象為參據。
09 是否可建置檢索系統網站,方便使用者查詢手冊內容?
本手冊目前收錄三百餘組詞,資料量不大,故未規劃建置網站。在手冊電子書中,可點選索引中的個別詞組直接連結至正文內容(若無法點選,可嘗試長按Ctrl 鍵啟動連結功能)。
10 是否參照教育部《常用國字辨似》以○、╳ 標示推薦詞形與非推薦詞形?
異形詞為語言使用過程中自然生成的現象,本手冊予以尊重。手冊中收錄的異形詞,在語用中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即具有溝通功能,非推薦詞形亦非錯誤用法,若採○、╳標示可能導致誤解。
11 本手冊是否作為教育部國語辭典處理異形詞的依據,或作為教科書審查基準?
本手冊立足於當代語用收錄異形詞及審訂推薦詞形,教育部各辭典將依據辭典性質適度吸納,惟目前未規劃作為教科書審查基準。
12 本手冊未來是否持續擴編,並優先納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的異形詞進行辨析?
本院仍持續蒐錄疑似異形詞的詞組,俟有一定數量後將進行下一階段的審訂。惟本手冊係立足於當代語用收錄異形詞及審訂推薦詞形,而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屬歷史語言辭典,該典所收異形詞若於當代已罕用,則不在本手冊收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