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謝元雄
【說明】
「異稟」、「異秉」皆指特殊的資質,作名詞用,音讀為ㄧˋ ㄅㄧㄥˇ。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異稟」、「異秉」中的「稟」、「秉」指天賦的資質。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稟」字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義為官方賜予穀物,後有領受、承受義,後也指天賦的資質,如宋代的《朱子語類》:「人之所以有善有不善,只緣氣質之稟各有清濁。」「秉」字亦見於《說文解字》,本義是成把、成束之穀物,後有執握、持有義,又有承受的意思,後也指天賦的資質,如元代的《武王伐紂平話》:「若說三皇五帝,皆不似紂王天秉聰明。」至於二詞在文獻中的用例,「異
稟」可見於漢代陳琳的〈答東阿王牋〉:「此乃天然異稟,非鑽仰者所庶幾也。」「異秉」則可見於清代和珅的《大清一統志.台(音讀為ㄊㄞ)州府》:「(齊召南)幼有異秉,詩文援筆立就。」
「異稟」、「異秉」中的「稟」、「秉」都指天賦的資質,皆貼合詞義,惟「異稟」見於較早的文獻,現今使用也較為普遍,故以「異稟」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