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賴金旺
【說明】
「無惡不作」、「無惡不做」皆為沒有一樣壞事不幹,形容壞事做盡的意思,音讀為ㄨˊ ㄜˋ ㄅㄨˋ ㄗㄨㄛˋ (變)ㄨˊ ㄜˋ ㄅㄨˊ ㄗㄨㄛˋ。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無惡不作」、「無惡不做」中的「作」、「做」為幹、從事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作」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釋為興起、振作的意思,另有充當、擔任的意思,又有幹、從事的意思,如明代的《西遊記》:「想當初作惡多端,這三四日齋戒,那裡就積得過來?」「做」未見於《說文解字》,金代的《四聲篇海》見此字,是「作」的後起俗字,有做事、從事的意思,如明代的《初刻拍案驚奇》:「小娥曉得是做私商勾當,只推家裡脫不得身。」至於二詞於文獻中的用例,「無惡不作」可見於南北朝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何名無羞僧?破戒,身口不淨,無惡不作,是名無羞僧。」「無惡不做」則較常見於近現代文獻。
「無惡不作」、「無惡不做」中的「作」、「做」均有幹、從事的意思,皆貼合詞義,惟「無惡不作」見於較早的文獻,且現今使用亦較為普遍,故以「無惡不作」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敢作敢當/敢做敢當」亦然,以「敢作敢當」為推薦詞形,惟今亦常見「敢做敢當」之用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