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陳姞淨
【說明】
「月份」、「月分」皆指某一個月,作名詞用,讀為ㄩㄝˋ ㄈㄣˋ。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月份」、「月分」中「份」、「分」為全體中之部分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份」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音讀為ㄅㄧㄣ,為文質兼備義,「文質份份」即今之「文質彬彬」,後始見ㄈㄣˋ音,義為整體中局部,後指組成整體之單位,如清代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吳繼之)說罷,又叫高昇將那一份知啟先送回去,然後出門上轎去了。」「分」亦見於《說文解字》,音讀為ㄈㄣ,意思是將整體分開,後另有ㄈㄣˋ音,義指整體中的局部,如明代的《警世通言》:「將賊人車輛財帛,打開分作三分,一分散與市鎮人家,償其向來騷擾之費。」「分」、「份」讀為ㄈㄣˋ時,均可指整體中的組成單位,惟今凡可計數者多用「份」字,如「一份」、「年份」,不可計數者則多用「分」字,如「部分」、「成分」。
「月份」、「月分」中「份」、「分」均指全體中之一部分,皆貼合詞義,惟現今表示可計數的單位時多用「份」字,且「月份」使用較為普遍,故以「月份」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年份/年分」、「縣份/縣分」、「省份/省分」亦然,分別以「年份」、「縣份」、「省份」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