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陳嘉凌
【說明】
「文采」、「文彩」皆可表示華美的文辭,音讀為ㄨㄣˊ ㄘㄞˇ,作名詞用。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文采」、「文彩」中的「采」、「彩」為華美的文辭。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采」字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義為摘取,後來可用於指有色布帛,又引申為華美的文辭,如《楚辭.懷沙》:「文質疏內兮,眾不知余之異采。」漢代王逸.注:「采,文采也。」「彩」字未見於《說文解字》,見於宋代的徐鉉《說文解字》新附字,釋為華美的文辭,如《宋書.列傳.顏延之》:「延之與陳郡謝靈運俱以詞彩齊名。」「采」、「彩」二字與「文」構詞後之「文采」、「文彩」仍指華美文辭,或引申指文學才華,又或泛指文辭篇章。至於二詞在文獻中作為華美文辭的用例,「文采」可見於戰國的《韓非子》:「捷敏辯給,繁於文采,則見以為史。」「文彩」可見於唐代劉知幾的《史通.自敘》:「然劉范之重雄者,蓋貴其文彩,若〈長揚〉、〈羽獵〉之流耳。」
「文采」、「文彩」中的「采」、「彩」都有華美文辭的意思,皆貼合詞義,惟「文采」見於較早的文獻,且現今使用較為普遍,故以「文采」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