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賴金旺
【說明】
「逞凶」、「逞兇」都有任意為害行凶的意思,音讀為ㄔㄥˇㄒㄩㄥ。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逞凶」、「逞兇」中的「凶」、「兇」指傷人、殺人等凶暴、凶惡的事。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凶」字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義為惡也,後引申指傷人、殺人等凶暴、凶惡的事,如《漢書.五行志下》:「傷人曰凶。」「兇」字亦見於《說文解字》,本義為驚擾恐懼,後亦可指傷人、殺人等凶暴、凶惡的事,如明代的《三國演義》:「欲要傍岸,又無幫手;欲要行兇,又恐礙於道理;進退不得。」至於二詞於文獻中的用例,「逞凶」可見於明代的《封神演義》:「廣成子見瓊霄如此逞凶,大叫:『雲霄休小看吾輩,有辱闡道之仙,自恃碧遊宮左道!』」「逞兇」可見於明代的《西遊記》:「你看他三人一個個逞兇,眾官只以寇家遮飾。」
「逞凶」、「逞兇」中的「凶」、「兇」都指傷人、殺人等凶暴、凶惡的事,皆貼合詞義,又二詞所見文獻時代相近,且現今使用的普遍度相當,故同時以「逞凶」、「逞兇」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行凶/行兇」亦然,同時以「行凶」與「行兇」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