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陳嘉凌
【說明】
「決絕」、「絕決」音讀皆為ㄐㄩㄝˊ ㄐㄩㄝˊ,今皆可見用於表述堅決肯定的意思,惟就二詞的構詞方式加以探究:「決絕」屬偏正結構,原為堅決地斷絕,後來引申出堅決肯定的意思,如明代的《二刻拍案驚奇》:「說得決絕,叔父未必不依允。」後或因「絕」、「決」音同,「絕」又含有必定的概念,故可見以「絕決」表必定、堅決,惟「絕」表必定義時,一般多作副詞,置於動詞前,如「絕無僅有」、「絕不通融」,罕見如「絕決」之並列式構詞。故表示堅決肯定時應作「決絕」,不作「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