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陳姞淨
【說明】
「成分」、「成份」皆指構成物體的元素或物質,作名詞用,音讀為ㄔㄥˊ ㄈㄣˋ。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成分」、「成份」中的「分」、「份」均指事物中的元素或物質。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分」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音讀為ㄈㄣ,釋為「別也」,即將整體分化為個體,後另有音讀ㄈㄣˋ,指整體中分出的個體;「份」亦見於《說文解字》:「份,文質備也。」音讀為ㄅㄧㄣ,為文質兼備義,「文質份份」即今之「文質彬彬」,後始見音讀ㄈㄣˋ,指整體中之個體。「分」、「份」讀為ㄈㄣˋ時,均可指整體中的組成單位,惟凡不可計數者多用「分」字,如「部分」、「成分」、「水分」,可計數者則多用「份」字,如「一份」、「月份」。至於二詞在文獻中的用例,「成分」可見於清代的《清稗類鈔》:「礦物中分布最廣,為花崗石之主要成分。」而「成份」則較常見於近現代文獻。
「成分」、「成份」中的「分」、「份」指事物中的元素或物質,皆貼合詞義,惟「成分」現今使用較為普遍,故以「成分」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水分/水份」亦然,以「水分」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