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余風
【說明】
「收服」、「收伏」皆表示制服對方並使其順從的意思,音讀為ㄕㄡ ㄈㄨˊ。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收服」、「收伏」中的「服」、「伏」均有使順從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服」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釋為使用、服用,然在甲骨文中,「服」字右半為手押著跪姿之人,具有使對方順從、服從的概念,如戰國的《韓非子》有「有威足以服人」句。「伏」亦見於《說文解字》,本義為「伺也」,指的是等候時機準備出擊,後有降服、使屈服的意思,如唐代柳宗元的〈封建論〉:「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至於二詞在文獻中的用例,「收服」可見於明代的《三國演義》:「收服江南之後,天下無事。」「收伏」可見於明代的《西遊記》:「故調十萬天兵,天羅地網收伏。」
「收服」、「收伏」中的「服」、「伏」皆表示使順從的意思,皆貼合詞義,惟「收服」現今使用較為普遍,故以「收服」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擒服/擒伏」、「降服/降伏」、「制服(用力量使人屈服義)/制伏」亦然,分別以「擒服」、「降服」、「制服」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