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賴金旺
【說明】
「凶器」、「兇器」都指傷人或殺人的器具,音讀為ㄒㄩㄥ ㄑㄧˋ。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凶器」、「兇器」中的「凶」、「兇」為傷人或殺人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凶」字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義為惡也,後引申有傷人或殺人的意思,如清代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知縣頓時翻了臉,喝叫把他帶了衙門裡去,這把凶刀也帶了去。」「兇」字亦見於《說文解字》,本義為驚擾恐懼,後亦有傷人或殺人的意思,如清代的《醒世姻緣傳》:「那有殺人兇犯還穿了這等衣裳,侮蔑官府。」至於二詞於文獻中的用例,「凶器」可見於《明史.孝義列
傳二.崔鑑》:「鑑曰:『汝等不信,請問凶器安在?』自出刃示之,眾乃釋母,縶鑑置獄。」「兇器」可見於《明史.刑法志一》:「且如以兇器傷人,雖平復,例亦充軍,豈有實毆人致死,偶死限外,遂不當一兇器傷人之罪乎?」
「凶器」、「兇器」中的「凶」、「兇」都有傷人或殺人的意思,皆貼合詞義,二詞所見文獻時代相近,且現今使用的普遍度相當,故同時以「凶器」、「兇器」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凶嫌/兇嫌」、「凶手/兇手」、「凶案/兇案」亦然,分別以「凶嫌」與「兇嫌」、「凶手」與「兇手」、「凶案」與「兇案」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