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賴金旺
【說明】
「做法」、「作法」皆指製造或處理事物的方法,音讀為ㄗㄨㄛˋㄈㄚˇ。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做法」、「作法」中的「做」、「作」為製造、處理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做」未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金代的《四聲篇海》見此字,是「作」的後起俗字,有做事、從事、充當、擔任的意思,另有製造、處理的意思,如明代的《金瓶梅》:「上穿白夏布衫兒,桃紅裙子藍比甲,正在房裡做衣服。」「作」見於《說文解字》,本釋為興起、振作的意思,後有充當、擔任的意思,另有製造、處理的意思,如《周禮》:「作車以行陸,作舟以行水。」至於二詞在文獻中的用例,「做法」可見於清代的《儒林外史》:「就依你說也罷了,到底是怎麼個做法?」「作法」亦可見於《儒林外史》:「像湯父母這個作法,不過八千金;前任潘父母做的時節,實有萬金。」
「做法」、「作法」中的「做」、「作」均有製造、處理的意思,皆貼合詞義,惟「做法」現今使用較為普遍,故以「做法」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