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陳嘉凌
【說明】
「焚毀」、「焚燬」皆可表示焚燒毀壞,音讀為ㄈㄣˊ ㄏㄨㄟˇ。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焚毀」、「焚燬」中的「毀」、「燬」皆表毀滅、毀壞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毀」字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義為傷害、毀壞,如《詩經》:「既取我子,無毀我室。」「燬」字亦見於《說文解字》,本義為烈火,後引申指焚燒毀壞,如明代的《三國演義》︰「傳令逐出本觀道士,放火燒燬殿宇。」至於二詞在文獻中的用例,「焚毀」可見於《後漢書.劉焉袁術呂布列傳.袁術》:「天子播越,宮廟焚毀。」「焚燬」可見於《宋史.寧宗本紀二》:「詔樞密院覈禁衛班直及諸軍營柵焚燬之數。」
「焚毀」、「焚燬」中的「毀」、「燬」都有毀滅、毀壞的意思,皆貼合詞義,惟「焚毀」見於較早的文獻,且現今使用較為普遍,故以「焚毀」為推薦詞形。相關的詞語如「燒毀/燒燬」亦然,以「燒毀」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