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者】李綉玲
【說明】
「放封」、「放風」皆可指於固定時間放犯人到牢房外活動,音讀為ㄈㄤˋ ㄈㄥ。二者具有相同的音義及用法,僅用字不同,互為異形詞。
由詞義分析,「放封」、「放風」中的「封」表示封閉,「風」與「放」構詞後方有放犯人到牢房外活動的意思。探究二字之字義源流:「封」見於漢代的《說文解字》,本義為舊時帝王以土地、爵位、名號授予王族或有功之人,亦可見用作封閉義,如《史記.秦始皇本紀》有「封宮室府庫」句,「放封」則可用於表述從封閉中解放的概念;「風」亦見於《說文解字》,本義即流動的空氣,如戰國的《莊子》:「風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翼也無力。」後來引申有習俗、氣度、消息等諸義,惟未見貼合「放風」詞義的用法。至於二詞在文獻中的用例,「放封」可見於清代祝慶祺的《刑案匯覽》:「放封時驗明刑具完固。」「放風」則可見於清代黃六鴻的《福惠全書》:「禁中原有女監,早間放風。」時代大致相當。
「放封」中的「封」為封閉的意思,貼合詞義,「放風」合二字方有放犯人到牢房外活動義,惟現今使用較為普遍,故同時以「放封」、「放風」為推薦詞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