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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教育優先區
106教育優先區
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7.106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8.105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106教育優先區
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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