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練對象:
(一)職前訓練:
經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及格取得及格證書者。
113年(含)以後經交通部觀光署辦理外語領隊人員類科通用制評量或華語領隊人員類科評量測驗及格人員,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署發給參加職前訓練通知書之日起3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逾期未參加者,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
113年(含)以後經交通部觀光署辦理外語領隊人員類科專用制評量測驗及格人員,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署發給參加職前訓練通知書之日起1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逾期未參加者,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
◎註: 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外語領隊人員類科專用制評量測驗及格人員,若參訓期間於推薦旅行業離職時,或該推薦旅行業經交通部觀光署撤銷、廢止旅行業執照、解散登記或變更為乙種旅行業者,則無法取得結訓證書及執業證,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
(二)重行參加訓練:
連續3年未執行領隊業務,申請重行參加訓練者。
(三)華語轉外語:經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或評量及格且經訓練合格,復取得外語領隊考試及格或評量及格,參加外語領隊訓練者。
(四)申請參訓前請先至各代訓機構網站或觀光署網站(與各代訓機構網站連結)查看「115年領隊人員職前訓練」報名須知,以利參訓作業;另請審慎考量個人對領隊帶團工作之興趣及體能之適任,並參閱「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評量、考試、訓練、領(繳)證相關問題」後,再行報名參訓。
二、參訓作業程序:
上課時間:
日間班:週一至週五9:00~17:50【依各期別不上課日期及國定假日不上課。】
夜間班:週一至週五18:30~21:20及週六及週日08:30~17:20【依各期別不上課日期。】
上課地點:
台北地區:淡江大學台北校區,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2樓
台北地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桃園地區: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桃園地區:開南大學,桃園市蘆竹區開南路1號
台南地區:旅遊服務中心臺南服務處,臺南市中西區民權路1段243號10樓
高雄地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高雄地區:旅遊服務中心高雄服務處,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5樓-1
(二)查看參訓名單: (依網路登錄及傳真後人工登錄時間先後順序排定)
本會分別依所訂公布日期,陸續於網站公布。(傳真申請者,另再個別通知報名期次。)
參訓名單公布後未辦理繳費報名者,無保留名額,再申請參加後續訓練期別,將以候補方式處理。
(三)繳交訓練費及郵寄報名資料:
請於參訓期別之報名繳費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會(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領隊訓練」以免延誤作業時間):
115年領隊職前訓練報名表(請下載 pdf檔 / odt檔)
(浮貼二吋脫帽彩色白底相片3張,勿使用印表機、i bon列印之相片)。
護照影本:(印製結業證書英文姓名用,原則以中文直譯、羅馬拼音為主);若未申請護照者請填具英文名字切結書(請下載 pdf檔/ odt檔)。外籍人士請檢附考試時所附之有效期護照影本,如欲以中文姓名報名者,須再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在臺居留證影本。
*若需使用英文別名者,須護照影本中有加註,並請於報名表及領隊執業證申請書上註明「結業證書或領隊證請以護照英文別名印製」, (若未於第1天繳交資料中提出申請,而於結訓後要求重新以英文別名製作者,則須繳納結業證書規費新臺幣500元整及領隊執業證規費新臺幣200元整。
資格證件:
(1)初訓者,請檢附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113年(含)以後通過評量及格之職前訓練通知書影本。
◆及格證書請聯絡考試院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https://mycert.exam.gov.tw/Cer/Apply/index/
◆職前訓練通知書請聯絡:台灣評鑑協會財團法人,電話:02-33431231.02-33431232;系統關閉後請逕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請提供個人評量測驗相關資訊 (例如o年華語或外語領隊,姓名及ID等),透過交通部觀光署署長信箱申請補發。
(2)重行訓練(複訓)者,請檢附結業證書影本或領隊證影本。倘若兩項証明遺失者,請填具切結書(請下載 pdf檔/ odt檔),俾便查驗。
(3)已具華語領隊資格,復參加外語領隊訓練者,請檢附1外語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職前訓練通知書影本及2華語領隊結業證書影本或華語領隊執業證影本。
訓練費用新臺幣7,000元整(複訓及已取得華語領隊結業證書復參加外語領隊訓練者繳交新臺幣3,500元整)。
(一)申請報名完成後,依參訓名單公告,於各期公告日當天E-mail帳單通知至學員電子信箱,可經由下列多元方式繳費:(繳費收據正本請自行留存,影本請與報名資料一同郵寄)
*操作步驟請參考附件
(1)持繳費單繳費:本會將於各期公告日當天E-mail帳單通知至電子信箱,列印後進行繳費。
*操作:請參閱操作步驟,登入「陽信銀行繳費網」
網址:https://collect.sunnybank.com.tw/Default.aspx,點選個人登入區,
依步驟登入-->帳單查詢-->帳單列印-->至超商或銀行繳費-->保留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資料郵寄回領隊協會完成報名手續。
a. 超商繳費:持繳費單至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繳費。
b. 銀行轉帳:持繳費單至各銀行轉帳。
c. 臨櫃繳費:持繳費單至陽信銀行臨櫃繳納。
(2)本會帳戶繳費:戶名: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銀行:第一銀行 (代碼:007),分行別:城東分行 帳號:144-10-503739
*若經由ATM轉帳者請註明轉帳日期____________及轉帳後五碼___________)
(3)郵政匯票:受款人: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提醒您匯票正本請郵寄本會)
(4)親臨本會,繳交報名資料及報名費。(本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2段110號7樓)。
(二)報名作業完成後,本會即將代收之訓練費用繳交觀光署,觀光署另行掣給個人收據,將於報到當天領取。
(三)受訓學員,需於上課現場另繳交結業證書規費新臺幣500元及領隊證規費新臺幣200元。
外封套封裝方式及說明:(外信封請下載 pdf檔/ odt檔)
(1)外封套須書明報名項目-115年領隊人員職前訓練華語或外語、期別、地區。
(2)報名者應檢附四項報名資料,裝入信封內後密封。
*報名登錄完成後,請自行下載報名表,依序逐一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平整裝入信封內,切勿摺疊到照片。(如下圖所示)
(3)請於參訓期別之報名繳費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如以平信寄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完成報名者,其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報名應繳之文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若有需查詢郵件是否寄達本會,請先至郵局網站查詢。
*操作步驟:郵局網站/國內快捷、掛號、包裹查詢/輸入郵件號碼,網址:
http://postserv.post.gov.tw/webpost/CSController?cmd=POS4001_1&_MENU_ID=189&_SYS_ID=D&_ACTIVE_ID=190
備註:
(1)有更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及新名字護照影本。
(2)外籍人士請檢附中華民國居留證影本及護照影本。(若近1年內有更換居留證者,請檢附新舊護照影本及居留證影本)
(四)郵寄『學員須知』手冊
學員報名作業完成後,本會於開訓前寄發『學員須知』,開訓七天前尚未收到者,請電洽02-25453555處理
三、退費、退訓、調期作業規定:
(一)報名繳費後若於開訓7天之前提出申請者,得申退訓練費用7成(請檢附 1.退費申請書請下載 pdf檔/ odt檔2.觀光署掣發之收據(報到當天領取) 3.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號碼,觀光署於訓練結束後2個月內將費用匯入申請人帳戶內);未於開訓前7天提出退費申請、開訓當天未報到及退訓者所繳之訓練費,依規定不予辦理退費。
(二)申請退費者再申請後續訓練期別,將以候補方式處理,並應依本須知第二條參訓作業程序,重新辦理參訓報名手續。
(三)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27條、第33條第2項規定:
1.領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為56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2.受訓人員於職前訓練期間,其缺課節數不得逾訓練節次十分之一。
3.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10分鐘以上者,以缺課1節論計。
4.重行參加訓練者,訓練節次為28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四)因機場實地操作課程需於開訓前3週將學員名冊函送相關單位辦理參觀證件,故於開訓前 3 週即不再受理學員調期請求;若有不可抗力因素發生重大事故,致使本人無法如期參訓,得出示相關證明予以調期,惟屆時未報到參訓,其所繳費用恕不退還,亦不再受理調期。
(五)所報名之期別未達60人繳費無法開課時,將調整至其他期別參訓,若無法配合或已無其他期別可調期參訓時,以全額退費辦理。
(六)訓練期間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時,是否上課,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所停課程須延後完成,於訓練期間補課或延後結訓,請學員務必預留延長受訓之時間 (至少7天,原則依各班期原訂上課日別安排,惟得視實際情況彈性調整),屆時不得要求調他期補課或退費;另若因防疫措施需停課調整上課日期時,亦請學員配合辦理。
四、課程時數規定:
(一) 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27條、第33條第2項規定: 領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為56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受訓人員於職前訓練期間,其缺課節數不得逾訓練節次十分之一。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10分鐘以上者,以缺課1節論計。
1.初訓者,參加訓練節次為56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缺課逾5小時以上者即予以退訓,不得申請退費,不得結業。)
2.重行訓練者及華語轉外語者,領隊人員重行參加訓練節次為28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報到當天依課表填寫選課單繳交輔導員,第一天報到及最後一天測驗務必到課。)
(二)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29條規定:
受訓人員在職前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其已繳納之訓練費用,不得申請退還:
一、缺課節數逾十分之一者。
二、受訓期間對講座、輔導員或其他辦理訓練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者。
三、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訓練者。
四、報名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者。
五、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
(三)一般規定:
1.凡點名未到者,一律登記缺課。
2.未到班即為缺課,無請假規定。
3.學員每日出缺勤狀況於隔日張貼公佈欄,如有錯誤應立即向輔導員反映並更正。
五、防疫措施:
(一)本訓練將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措施規範辦理。有關最新防疫措施,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4x3Ks7o9L_pvqjGI6c5N1Q
(二)訓練期間防疫措施:
1.參訓學員及工作人員進入訓練場地,應評估個人健康狀況、活動場域及接觸對象,自主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個人衛生清潔習慣。
2.參訓學員及工作人員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建議全程佩戴口罩並快篩,維持社交距離,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3.訓練場所將加強環境清潔及消毒,並備有酒精消毒液提供參訓學員手部消毒。
4.上課期間請學員務必依座位表就坐。
六、日間班(請下載 pdf檔)、夜間假日班課程表(請下載 pdf檔) 僅供參考 (各期將依授課講師時間酌情調整,並於開訓當日公布確定之課程時間表)。
以上規定本會有權隨時調整後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