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憲章
組織憲章
亞洲微國家協定組織大會依據所有成員國及觀察國之付託,保障亞洲微國之主權地位,保障國際社會之和平,制訂此憲章 。
第一章、基本簡介
1.亞洲微國家協定組織是由四民,民主,反中蘇主義之組成之協定組織
2.我盟盟號為:亞洲微國家協定組織
3.【微國和平紀念日】微國有個組織叫做微國和平組織,他為最初微國的和平做了很大的貢獻,因此我們將10月23日定為【微國和平紀念日】
第二章、職位
1.大會主席=1個(丹天民主共和國)
2.副主席=1個(共和國)
3.秘書長=1個(華陽聯邦民主共和國)
4.成員國=不限
5.觀察國=不限
第三章、基本規則
1.不得於辦公區及聊天區及亞洲微國家協定組織之內,禁止駡髒話與吵架。
2.如會議應出席者未出席,將紀錄次數,如達到連續五次無故不在線或掛機者,將取消該職位
3.加入聯盟者,需大會之決議
4.更改憲章需五常,秘書長,副主席,主席國全體不得缺席,開會,如建立或減少新規則,該提議需達到:60%的投票率
5.以上違規處罰之輕重由上級開會討論或由秘書級別以上之上級判決
6.如第一章第2條,我盟盟號為:亞洲微國家協定組織,未經上級會議及投票表決,嚴禁將之更改
7.所有成員皆嚴禁宣戰組織內部成員國及觀察國
8.我盟所有人或國家不管那方面,均為平等
第四章、基本權利
1.於亞洲微國家協定組織會議
2.在聊天區想分享什麼事只要不是(色情,暴力,引起爭議,辱罵他人,髒話等不當行為)都可
3.主席國,副主席國,秘書長國有參加會議,提議及話語之權。
4.只有主席、副主席或祕書長有開始會議之權
第五章、黑名單
1.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他在舊聯盟裡實施獨裁主義,並且見人就嗆 惱羞就跑
2.華安民國:
3.桃花民國:
4.天恩民主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