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揹工嚮導工資表
2023年3月適用
2023年3月適用
一.一般路線/嚮導費:
嚮導: 4000 元/人/天 (內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縱走嚮導: 4200元/人/天 (內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補貼車資1000元/人/趟、補貼餐費400元/天。
二.一般路線協作揹工:
陪走: 4800元/人/天(15公斤) (內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不隨隊: 4800元/人/天(25公斤) (內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補貼車資1000元/人/趟、補貼餐費400元/天。
三.單趟協作揹工:
請電洽
四.縱走路線
私請揹工:25公斤每日遞減2.5Kg,4800元/人/天(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私請揹工:20公斤揹到底,4800元/人/天(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補貼車資1000元/人/趟、補貼餐費400元/天。
縱走路線登山口接駁需保留協作車位。
五.包餐揹工:
一天4800元/人/天(內含行政事務費,登山險費用另計) 。
補貼車資1000元/人/趟。
餐費400元/人/天(早晚餐) (協作揹工、嚮導餐費由客人支出)。
縱走路線登山口接駁需保留協作車位。
如需提供帳篷500元/頂/趟。
六、其他
行程中,如物品需協作幫忙揹負,經協作同意後300元/公斤/天,從開始後不可中斷。
如指定協作、嚮導2000元/人/趟,不得退費。
凡聘請協作,需與隊伍團進團出。
縱走最少天數:
縱走最少天數:
北二段5天,能高安東軍6天,南三段10天,南二段7天,南一段6天,新康橫斷5天,雪山西稜6天,奇萊東稜6天,干卓萬群峰5天
北二段5天,能高安東軍6天,南三段10天,南二段7天,南一段6天,新康橫斷5天,雪山西稜6天,奇萊東稜6天,干卓萬群峰5天
如延後下山協作費用天數照算;提前下山餐費不退,協作費用走幾天多加1天費用。
如延後下山協作費用天數照算;提前下山餐費不退,協作費用走幾天多加1天費用。
一、以上價格均未含稅金,稅金另計由消費者支付。
一、以上價格均未含稅金,稅金另計由消費者支付。
二、預訂協作揹工嚮導服務後相關費用,消費者至遲應於出發日七日前(不含出發日)完成匯款,倘遲延
二、預訂協作揹工嚮導服務後相關費用,消費者至遲應於出發日七日前(不含出發日)完成匯款,倘遲延
匯款,本團隊得拒絕締約。例如:出發日為4月30日,消費者至遲應於4月22日前完成匯款。
匯款,本團隊得拒絕締約。例如:出發日為4月30日,消費者至遲應於4月22日前完成匯款。
三、消費者完成匯款後,倘於出發日三日前(不含出發日)通知本團隊取消出團,將可辦理全額退費。
三、消費者完成匯款後,倘於出發日三日前(不含出發日)通知本團隊取消出團,將可辦理全額退費。
例如:出發日為4月30日,消費者於4月26日前通知本團隊取消出團,將可辦理全額退費。
例如:出發日為4月30日,消費者於4月26日前通知本團隊取消出團,將可辦理全額退費。
四、消費者完成匯款後出團前,倘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豪雨、冰雪、道路中斷或法令規定等)導
四、消費者完成匯款後出團前,倘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豪雨、冰雪、道路中斷或法令規定等)導
致消費者取消出團,扣除行政費用100元後,餘額退費。
致消費者取消出團,扣除行政費用100元後,餘額退費。
五、消費者完成匯款後出團後,因消費者之因素導致活動行程提前終止時,恕不受理未完成相關費用退
五、消費者完成匯款後出團後,因消費者之因素導致活動行程提前終止時,恕不受理未完成相關費用退
費。唯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豪雨、冰雪、道路中斷或法令規定等)導致活動行程無法繼續進
費。唯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豪雨、冰雪、道路中斷或法令規定等)導致活動行程無法繼續進
行或延長時,本團隊得依實際提供服務天數(即出發日至撤回登山口之日數)再加一日及全部食材
行或延長時,本團隊得依實際提供服務天數(即出發日至撤回登山口之日數)再加一日及全部食材
費用後計算,於扣除實際費用後,倘有餘額時,則退費予消費者;惟金額不足時,本團隊得向消費
費用後計算,於扣除實際費用後,倘有餘額時,則退費予消費者;惟金額不足時,本團隊得向消費
者加收相關衍生費用,消費者不得拒絕支付。
者加收相關衍生費用,消費者不得拒絕支付。
範例1:能高6天,第2天到天池山莊因狀況撤退,則退回3天總出勤協作人員費用。
範例1:能高6天,第2天到天池山莊因狀況撤退,則退回3天總出勤協作人員費用。
範例2:能高6天,第5天暴雨無法過溪,導致隊伍滯留,於第7天才結束行程,則加收1天總出
範例2:能高6天,第5天暴雨無法過溪,導致隊伍滯留,於第7天才結束行程,則加收1天總出
勤協作人員費用。
勤協作人員費用。
六、縱走行程之消費者必須與協作人員維持團進團出,活動期間雙方保持必要性密切聯絡,相互通報所
六、縱走行程之消費者必須與協作人員維持團進團出,活動期間雙方保持必要性密切聯絡,相互通報所
在位置及前進狀況,不得有協作被落單或遺棄之情況,防範意外事故發生。
在位置及前進狀況,不得有協作被落單或遺棄之情況,防範意外事故發生。
七、本團隊如未依約提供服務,同意按違約之日數,乘以每日計價金額,再乘以出勤協作人數,作為違
七、本團隊如未依約提供服務,同意按違約之日數,乘以每日計價金額,再乘以出勤協作人數,作為違
約金,賠償予消費者。
約金,賠償予消費者。
八、本社匯款帳戶如下:
八、本社匯款帳戶如下:
(一)玉山銀行和平分行。
(一)玉山銀行和平分行。
(二)銀行代號:808。
(二)銀行代號:808。
(三)戶名:黃銘凱。
(三)戶名:黃銘凱。
(四)帳號:0576-968-067749。
(四)帳號:0576-968-06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