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機車戴安全帽的重要性

以往為了愛漂亮、怕麻煩等理由,機車騎士總是 「能不戴就不戴」安全帽,但在政府宣導及切身安全的考量之下,已經有越來越多民眾接受「騎機車戴安全帽」的措施,甚至有的騎士已將安全帽當作炫耀的「門面」,不只要求安全、排汗等功能,也開始重視它的美觀了。

隨著國民所得的大幅提昇,臺灣機動車輛數截至86年12月底止,已高達1千5百31萬1千餘輛,其中機車約占65.5%。究其原因,主要是大眾運輸系統尚未能普及,而機車購置及維護成本低,使用及停車方便,適合中短程通勤運輸,因此仍普遍受到民眾的喜好。

民國83年3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遵奉交通部訂頒當年為「交通自律年」的政策,配合實施「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宣(勸)導活動專案,由於執行成效良好,獲得朝野立委的支持,「強制騎乘機車戴安全帽」的政策,終於在85年12月31日立法通過。

交通部決議自86年6月1日起,如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未戴安全帽,對駕駛人處以新臺幣500元罰鍰,而臺北市政府員工自86年5月16日起即 全面實施戴安全帽的措施,充分發揮拋磚引玉的作用。目前除短程或夜間偏僻的巷道、市場及學校周邊少數心存僥倖者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外,戴帽率幾乎達百分之 百。根據警政署會同交通部每年實施實地督考臺北市騎機車戴安全帽成效,自87年至90年臺北市都名列全國第一,戴帽率依次為99.41%、99.8%、 99.75%、99.81%。

根據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各大醫院受傷的患者減少六成以上,與立法實施前比較,臺北市因頭部受傷而死亡的人數,平均每年減少42人,重傷人數減少25人,顯見在嚴格持續執法之下,已確實有效降低肇事的傷亡率。


資料來源:交通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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