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鑑定安置工作手冊(8/18上傳)
1.通報網建立疑似生
2.E化平台提報鑑定安置
3.列印個案基本資料
了解醫療、社福、教育在早期療育中互相支援的關係。
認識重要的資訊網站
初步了解重要名詞的含意與區別
了解有哪幾種醫療佐證
了解可在哪邊取得醫療佐證
沒有醫療佐證怎麼辦
特殊教育是依據哪個法規實施?
依據哪一個法規研判特教類別呢?
轉銜依據的是哪一個法規之規定?
依據法規,鑑定報告希望說明哪些項目?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了特殊幼兒什麼權益?有相關罰則嗎?
鑑定標準及研判原則
鑑定研判的依據是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鑑定辦法。
鑑定是採多元評量,蒐集標準化評量及質性觀察,交叉驗證,綜合研判。
有身心障礙手冊不等於有特殊教育需求。
視障生可向特教科申請視障巡迴輔導。
不分類巡迴輔導老師並非只是來把孩子帶去上課,如何發揮特教老師在班級中最大的效益?
可至特教通報網>縣市設置特教班查詢
查詢設班狀況
補充資料:相關服務及專業團隊說明
教助員時數申請每學年共六個期程(第一階段專用和期他階段用表格勿混用)。
現況表(全園)及申請表(個人)均需填寫完整→現況表務必敘明班級名稱以及全園現有資源之分配情況。
新生有明顯需求者(肢障、腦麻、肌萎、成骨不全等)入學前可先以紙本提出申請。
新生非明顯急迫需求者→開學後經實際評估仍有需求,於第2、3階段申請。
何時訂定IEP?
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每學期至少應檢討一次。
內容包含: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IEP與鑑定的關係
*鑑定資料中哪些欄位與IEP相同?
*IEP哪些資訊可以從鑑定資料中取得?
*重新鑑定時需檢附IEP,可從中獲得什麼資訊?
轉銜工作說明(搭配鑑定安置工作手冊P74)
入小評估會議與新生轉銜會議不同。
幼兒轉學後原幼兒園應完成通報網轉銜表及紙本資料轉銜,
若家長未告知原幼兒園未來新就讀幼兒園資訊,可將轉銜表單位填寫為社會局,並轉知社區資源中心做後續追蹤服務,待後續確認新幼兒園後,將轉銜表單位修改成新幼兒園即可。
在園生、入幼、入小鑑定安置工作重點
同意書非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不得簽名!
重新安置不受梯次限制。
沒有醫佐,仍可以提出鑑定!但其他觀察資料務必提供。
新鑑定個案-生理類障礙需有醫療診斷,疑似發展遲緩需有1-3個月觀察紀錄
9~11月:公告週知114入幼鑑定安置計畫
11/29前:協助家長完成第一梯次之報名
隔年3月:通知家長鑑定安置結果、辦理報到、回傳收執聯。
隔年7月底~8月初:依公文補提報鑑定梯次(不用送紙本)
幼兒園要做什麼呢?
期初IEP即可讓家長填寫報名表
於指定時間繳交報名表+戶籍資料
協助家長檢附現有的醫療佐證資料
提供心評會議評估場地
讓瞭解小朋友狀況老師出席心評會議說明在校適應狀況
申復時協助增列新事證
收執聯非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不得簽名!
實際照顧者需提供認定切結書和相關佐證。
資料要檢核,有空格就請導師重新確認這個能力是會還是不會,有無法評估的原因可以寫在“說明”。
適應問題和現況能力要能對應,有問題行為,其行為具體描述與頻率務必填寫。
重點呈現 ,並詳細說明欲呈現的對象與問題。
平日就蒐集
善用補充表格
感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