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本團團員預定15人成行。

2. 本中心將於11月14日決定本團是否成行,如本團成行,本中心即以傳真或e-mail通知參加團員。 如未達此人數致無法成行時,所預繳之報名費用將全數退還。

3. 本團安排專業顧問導覽並備有重點翻譯人員,對英語及德語不熟悉者亦可參加。

4. 本行程費用係以經濟艙及雙人房為報價基準 (如要申請機艙升等或住宿單人房者,請事先告知,以便安排,其所增加費用悉由個人支付)。

5. 本考察團已為每位團員投保旅遊平安險新台幣伍佰萬元,其中包括意外傷害、疾病住院醫療給付及事故救難給付。

6. 本考察團費用包括機票、食宿、遊覽車隨車司機、領隊、導遊,以及其他場合所需之小費和遊覽場所所需之入場券、門票、過路、過橋費、及燃料費等一切雜項支出。但不包括出國手續之護照簽證費、洗衣費、電話費、信用卡刷卡手續費、逾重行李費或其他屬個人性質之費用。

7. 本團確定成行後,因事退出者所繳報名費恕不退費,團員於本團行程開始前如取消退出時,應負賠償損失之責, 其賠償標準如下: 第一款:本團行程開始前第十五日以前取消者,賠償本團費用10% 。 第二款:本團行程開始 前 十一日至第十四日以內取消者,賠償本團費用之20% 。 第三款:本團行程開始前第二日至第十日期間內取消者,賠償本團費用之30% 。 第四款:本團行程開始前一日取消者,賠償旅遊費用之50%。團員於旅遊開始日或開 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本團費用之100% 。

8. 本考察團出發後,必須團體行動,若因個人關係,未能參加全程者概不退費,個人變更行程所須增加之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

9. 團員於本團行程開始後,未能及時搭乘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時,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 不得向本中心要求退費或任何補償。

10. 為適應各地交通時間表或政治變動及其他特殊狀況,基於維護團員之最高利益,本中心保留本團預定行程表之更動權。

11. 旅行中各航空公司及其他運輸公司自有其個別條例,直接對乘客及行李負責,行程如有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或意外事件等情事時,悉數由各該運輸公司依其所訂之條例直接對團員負責。

12. 本中心保留有本簡章內容變更之權利。如行程期間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事件,主辦單位將保留本團行程更改或停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