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全國國小三年級至國小六年級、國中生。限180隊。
【材料說明】
【製作說明】
【飛行器規格 】
※ 評分說明
以手擲方式於發射區進行發射,每位選手在兩項競賽中皆有2次飛行機會,第 1 輪飛行競賽完畢後,請依大會規定時間內,參加第 2 輪飛行比賽,不得延後或變更順序。得分以裁判之判定為基準,採積分制,參賽選手須參與兩項競賽。兩項競賽分數經加總後評定最高者為優勝,兩項競賽計分方式說明如下:
1. 管制區共分A與B兩區,參賽選手須在管制區內,將飛行器設法往上投擲,飛行軌跡與飛行高度皆不拘,管制區範圍長寬皆為10米,競賽管制場地之示意圖如圖一。
2. 本項競賽管制區內為「唯一」淨空區域,飛行器飛行途中碰觸牆壁、行人或任何物品,若無法繼續飛行,則以碰觸物品之時間為紀錄點。
3. 計分方式為飛機離手後至落地時之秒數,計時至小數點第二位且採四捨五入法至小數點第一位,滯空時間越長成績越高。
圖一
1. 競賽當日報到時,為核對身份,請攜帶「健保卡」或「學生證」或具有照片之身份證明,若未帶證明,煩請簽具切結書。
2. 各參賽選手請自行準備美工刀以及「切割墊」(或具有防護功能之軟墊),以防止桌面損害,若經工作人員檢查確認未攜帶者或尺寸過小無法達到防護效果,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3.競賽過程中可以調整飛行器各部位角度及加減配重等。若需維修,須於大會規定時間及區域內進行簡易維修,惟不得重新製作飛行器各部位零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 進行競賽時,嚴禁指導老師(或家長)進行指導,且手擲機嚴禁攜岀規定地點及範圍;試飛及調整因場地有限,請遵守大會規定時間及地點集體進行,不可自行離開試飛場地。
5. 每次比賽前,毎位選手皆有約5分鐘之維修期間,請依規定至維修區域內維修,並於時間內完成,完成後依工作人員指示至飛行競賽場地參加比賽。
6. 每項比賽,每位選手皆有 2 次飛行機會,第1輪飛行競賽完畢後,請依大會規定時間內,參加第 2 輪飛行比賽,不得延後或變更順序兩項競賽分數,經加總後評定最高者為優勝。
7. 選手就定位後,裁判詢問選手是否準備好?若選手未準備好,裁判即刻讀秒,若於10秒內無法進行比賽或投擲出飛行器,則予以零分計算。
8. 若兩位以上(含兩位)總分相同,則須參加滯空飛行延長賽(每位1次,取最佳成績計算),直至決定名次為止。
9. 為保護參賽選手及觀賽民眾,飛行器任何部位不得過於尖銳,若經裁判檢查建議改善不從者,不得參與比賽。
10. 競賽場地位於戶外,易受到天候因素影響,如時有強風吹襲,為免遭受飛行器碰撞危險,建議參賽選手自行攜帶護目鏡以保護眼睛。
11.比賽期間若有爭議,可向裁判反應,若經「裁判長」開會討論後,所決議之判決,每位選手皆須服從,不得產生爭執之行為,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前十名將有獎金或等值獎品等你拿喔!主辦單位保有最後修改及調整之權利,若總積分同分者,則須參加滯空飛行延長賽,直至決定名次為止。獎勵方式為頒予個人獎狀乙紙,並獲得競賽獎金或等值獎品,獎勵方式如下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