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篇

Q:如組團申請,是否用團隊申請?

A:若有立案,可以團體方式申請。如組隊,由申請者代表簽約,但需附上所有團員之資料。

Q:請問寄電子檔申請表,就可以不用寄紙本嗎?

A:紙本是一定要的,電子檔則可用光碟或是雲端連結,寄至承辦人信箱(widepangz@gmail.com)。

Q:進駐三個月或六個月是我們自己決定嗎?

A:是的。

Q:請問何謂「競爭性的補助機制」?

A:文化實驗場於收件後,會邀請評審委員進行評選,用公平的評審機制選出進駐的團隊。

Q:關於「進駐」的定義是甚麼?

A:進駐是此次徵件的重點,文化實驗場希望透過外部團隊的徵選,共同建構創作的生態系,藉由各個進駐團隊的相互交流,促進創作生態系成員相互對話、反思文化、構思創作等種種面向。營造出文化實驗室間相互影響、進步、反思文化、構思創作等種種面向。

Q:關於團隊和個人不能重複,可否我是A計畫的主持人,B計畫的成員從屬,這樣可不可以?

A:沒有問題。

Q:看到簡章上寫主辦單位會協助進行整體宣傳,指導單位掛文化部,請問你們跟文化部的關係是甚麼?

A:目前由文化部委託生活美學基金會來營運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文化部為指導單位,由文化實驗場自主籌辦相關活動。

Q:寫計畫時,通常會設定一個完整製作,倒推回來多少時間怎麼工作。所以這樣聽起來,只要構想被你們接納,結果成果失敗也沒關係嗎?

A:此次的計畫重點在於進駐團隊製作執行過程中,如何藉由創作生態系的建立,提供更強大的後援系統。提案團隊的最後製作是否要在此次計畫中呈現,並不是此次計畫的重點,而是藉由此次進駐,更全面地讓作品的製作上有完整創作、研究及構思的時間。

評選篇

Q:實驗室提案與自主提案的比例分配?

A:評選委員會針對實際的提案內容進行評選,決定實驗室提案及自主提案的分配。

Q:是否會全額補助?

A:評選委員會針對實際的提案內容及相關活動的預算來評估補助金額,讓進駐團隊能完整地執行進駐的計畫。

Q:如果計畫時間有延長,我可以延長到11月初嗎?可以先申請3個月,10月再申請延長到明年1月嗎?

A:計畫相關結案還是必須依照計畫期程,所以不論申請3個月進駐或6個月進駐均需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Q:此次徵件分為兩大提案,如何進行評選?若提案主題同時涉及2或3個實驗室主題,是否可行?

A:目前表格中分為實驗室主題提案及自主提案。在評選時,亦會依照兩大類分別評選,實驗室主題若同時橫跨兩大實驗室主題提案,也是可行的。

Q:主題提案和自主提案,在評選時會不會互相競爭、互相搶?

A:文化實驗場會依據評選委員評選時的決定。而在評選時,主要還是依據提案內容為重。

Q:請問實驗室主題提案,之後會跟實驗室的活動作串聯嗎?

A:會。

進駐篇

Q:我可以帶朋友進來嗎?可以過夜嗎?

A:在簽約後,會交付各自進駐團隊空間鑰匙一副,空間人員進駐由團隊負責。但必須遵照文化實驗場的規定,不可過夜。

Q:可以商用嗎?

A:進駐團隊不可使用本機構作為立案登記地址,而後續計畫之成果作為商用沒有關係。

Q:可煮飯嗎?

A:不可用明火。

Q:拍片計畫也可以在這裡申請嗎?

A:可以。

Q:團隊進駐後,你們會舉辦定期的同樂會或活動嗎?這部分是由你們主導,而不是我們提出?

A:文化實驗場會主辦提供團隊參與的活動,作為拉近團隊間彼此距離的方法,例如:進駐單位共同分享會、早餐會、晚餐會等。進駐團隊須針對研究創作的題目,策辦相關的公眾、社區、社群活動。

Q:請問進駐要規劃公開活動,是講座嗎?如果是閉門討論會可以嗎?

A:文化實驗場不限制相關活動的性質,但必須具有公眾、社區、社群共創之精神。

Q:如果我們因為計畫需求可以進去其他棟建築嗎?

A:向文化實驗場申請場地並提供相關計畫,若場地時段未被其他團隊登記使用,就能使用。

Q:請問會怎麼認定進駐天數?我們需要打卡嗎?

A:不須打卡,但會請團隊填寫進駐的時程,依時程不定期拜訪。

Q:簡章提到對外宣傳文字都要有中英文,你們會幫忙翻譯嗎?

A:不會,團隊須將這部分規劃進預算裡。

Q:請問進駐後發現兩個月就能執行完計畫,可以提早離開嗎?

A:因需依3個月或6個月進行提案,且希望團隊能成為文化實驗場生態系的其中一員,所以希望團隊能盡量活用文化實驗場所提供的資源。

Q:戶外空間可以使用嗎,可寫在活動計畫嗎?可以使用長達1個月、2個月嗎?

A:可以,但會以文化實驗場之自製展演為主,其他時段可供進駐團隊使用。

Q:我的計畫會做台灣其他地區的研究,且會於其他地區進行發表,跟當地社區民眾合作,可以嗎?

A:可以記得在企劃書內寫出為何要申請CREATORS駐地徵件,並說明計畫之公共性。

進駐設備篇

Q:進駐單位可以使用多大空間?

A:進駐團隊空間會依照團隊性質進行分配。

Q:進駐後會有哪些設備可以使用呢?如果沒有桌椅設備,我們從南部上來,購買的桌椅可以算在這次計畫內嗎?

A:進駐後文化實驗場會提供水電、冷氣、燈及簡單桌椅,其他相關設備則由進駐團隊自行準備,公共區域會有飲水機。因進駐團隊性質不同,為提供團隊空間使用的開放度,故無提供相關空間的傢俱。

Q:我看進駐空間的平面圖是2樓、3樓,如果是較大型的雕塑,有沒有可輔助上下樓的設備?

A:目前進駐空間僅在2樓、3樓,1樓將規劃成排練室及共同工作空間,同時會有戶外的創作空間。

經費核銷篇

Q:最後經費要怎麼核銷?要附上所有發票跟收據嗎?

A:團隊自行備存七年,供後續審查使用。

Q:所以只要進駐時間滿1/2,有做到公開活動,不管計畫有沒有成功,都可以拿到經費?

A:可以,因為是實驗過程,但團隊必須記錄此計畫的過程。

Q:如果實際執行時需要調整部分經費,是否要走計畫變更的程序?

A:如果是項目內的小部分流用並沒有問題,但當預算的變動過大,會造成與原計畫不符之情事,必須先告知文化實驗場並取得同意後,進行計畫變更的程序。

Q:核銷的對象是跟文化實驗場還是文化部,這對藝文團體非常重要,你們會協助告訴我們要準備什麼單據嗎?創作費,是開發票還是人事薪資?

A:核銷是經由文化實驗場,團隊必須將相關單據保留七年備查。創作費算是勞務費用,填寫領據,依實扣稅。

Q:如果計畫內容有國際交流和共創的部分,機票等可以補助嗎?

A:可以。

陪伴觀察員篇

Q:針對陪伴觀察員的名單,是由主辦單位提供還是我們要自己提出?要什麼樣的人選? 經費由我們出嗎?

A:陪伴觀察員無須寫入企劃書內,徵選後由入選團隊提出三名人選後,主辦單位最終決定其中一人作為團隊進駐時積極地參與團隊的活動,最後以文章形式發表在文化實驗場的網路平台。相關觀察員之費用由文化實驗室提供。

Q:請問營運團隊的成員也可以是我們期待的觀察員人選嗎?

A:陪伴觀察員的機制同時希望鼓勵更多寫作者參與文化創發的過程,因此不可由文化實驗場的營運團隊成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