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1梯次入班輔導培訓實習通知信,已於114年6月30日寄至培訓人員信箱。二、請各位培訓人員下載並填寫附件實習申請表,並請在114年7月15日前,將用印的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106308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大樓3樓教育學系教育專業發展中心」,並於信封註明「入班輔導人員實習申請」。三、若已經確定開班之師長,需要提供3-4個可能的教學演示時間(實習安排規劃),以便我們聯繫輔導教練與其他培訓人員,與及早發出實習公文函以申請公差假。四、如有疑問請來電或來信聯絡計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