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級開設部定課程藝術才能專長6節(樂理1節、音樂專長分組2節、音樂專長合奏3節)+校訂課程1節(絲竹樂1節),共計7節。
九年級開設部定課程藝術才能專長6節(樂理1節、音樂專長分組2節、音樂專長合奏3節)+校訂課程2節(視唱聽寫1節、絲竹樂1節),共計8節。
非「藝術領域」之課程與普通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