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午餐停餐辦法
個人請假(事假):請假連續3天,請提前3天申請退餐。(不補助午餐費)。
病假:於1日前提出申請,通知的次日為退餐起始日。(如:9/14-9/17請病假,9/14通知午秘進行退餐,實際退餐為9/15-9/17) (不補助午餐費)
班級自辦活動:由導師於活動前10個工作天提出申請退餐(不補助午餐費)。
桃藝節、運動會:由導師於活動2週前提出申請退餐(不補助午餐費)
校本課程學年、班群活動:於活動前10個工作天提出申請退餐(可補助午餐費,1餐75元)
教職員午餐退餐退費辦法
個人事假、公假、休假:請提前3天申請退餐(一餐60元)。
病假:於1日前提出申請,通知的次日為退餐起始日。(如4/27-4/30請病假,4/27通知午秘進行退餐,實際退餐為4/28-4/30)